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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揣着碎心过旧居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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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对一位女士说话?我肚子里咕噜得更厉害了,我的肚子剧疼起来,志摩兄在那里面上蹿下跳拳脚乱出着了,他喊道:眉,小龙,是我呀,不是戴先生,我是志摩,你的志摩,最爱你的志摩!翁先生说:神经病!别理他。他拿着酒杯站了起来,陆小曼也跟着站了起来,一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或者说胳膊被姓翁的拐住了。

我的肚子里还在小曼、眉、小龙地叫着。我喝道:志摩兄,人家已经走远了。肚子里的志摩说:你让我抱她一下也好啊。我说:你抱她?那还不是得用我的手去抱?我不被当成流氓抓起来才怪。我肚子里忽然很咸,一股盐味从我嘴里反出来。我想,志摩大概在哭了。我安慰他道:有点出息行吗?你也是的,平时什么动静也没有,怎么忽然就冒了出来了?肚子里的声音说:没办法呀,谁叫你把我带到小曼跟前的?我说:我没让你跟着啊。他说:那倒也是的。然后,我的肚子就平复了,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我就这么在舞厅里走着,所过之处,所有的人都惊讶地看着我。我听到有人说:戴诗人醉了。

既然已确定丽娟没来,我就匆匆地走出了天蟾舞台。到了沙逊饭店,我让黄包车等我一下,我简单收拾了一下,退了房,坐上等着我的黄包车,直奔十六铺码头,正好赶上已经鸣着笛要收跳板的当天最后一班轮船。

我又来了次午夜出逃,再次在半夜里离开了上海,再次坐夜半轮船赴香港。我不能再留在上海了,否则我除了当汉奸,就只有当死尸一条路了。

回到香港后,林泉居成了我的伤心之地,我无法再住在那里了。我继续匆匆地行事。我匆匆地找了一个公寓房子,匆匆地跟巴尔伏爵士拥抱,匆匆地搬了出去。

可是,我的脚走惯了。刚离开林泉居后的那段时间,我的脚总是在我无意识中把我带回到林泉居去,无论我是从《星岛日报》社回住所,或者从外面购物或会友回来,好几次我忽然发现我又回到了林泉居。

那天,不知是第四次还是第五次误赴林泉居归来,我在我的住处大哭了一场。然后我写了《过旧居》一诗。有人说,如果说《雨巷》是天下第一爱情诗,那么,《过旧居》就是天下第一失恋诗。过奖了。这个荣誉不是我想得到的。我写这首诗,只是有感而发,悲伤的感,喷射的发。这首诗比较长,我就节选几段在此吧:

这带露台,这扇窗\/后面有幸福在窥望,\/还有几架书,两张床,\/一瓶花……这已是天堂。\/\/我没有忘记:这是家,\/妻如玉,女儿如花,\/清晨的呼唤和灯下的闲话,\/想一想,会叫人发傻;\/\/……\/\/我可糊涂啦,\/是不是今天出门时我忘记说“再见”?\/还是这事情发生在许多年前,\/其中间隔着许多变迁?\/\/可是这带露台,这扇窗,\/那里却这样静,没有声响,\/没有可爱的影子,娇小的叫嚷,\/只是寂寞,寂寞,伴着阳光。\/\/……\/\/我不明白,是否一切都没改动,\/却是我自己做了白日梦,\/而一切都在那里,原封不动:\/欢笑没有冰凝,幸福没有尘封?\/\/……\/\/生活,生活,漫漫无尽的苦路!\/咽泪吞声,听自己疲倦的脚步:\/遮断了魂梦的不仅是海和天,云和树,\/无名的过客在往昔作了瞬间的踌躇。

说了这么多的痛苦,我心力交瘁了。就用这首诗结束今天的故事吧。把话筒权接过去吧,虾米兄弟?下回我再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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