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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林解放,听二儿子说了这么长时间,这会儿有点明白这个事情为什么会上《群众日报》了,因为非常典型、非常具有代表性:
是啊,农民通过承包鱼塘,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合法的发家致富,这个完全没有热河问题啊,国家也是支持和鼓励的;
对于农民来说,自己家里的活儿忙不过来,就请人帮个忙,也完全没有问题啊,因为这种情况在农村实在是再稀松平常不过了,不过限于经济条件,农民之间不是采取金钱的方式,更多的还是在熟人、本家以及亲戚之间进行“换工”,以这种方式来向对方支付报酬:咱们两家人的关系不错,今天我们家要割麦子,可人手不够,你就过来帮个忙,等秋天收玉米的时候我去帮你们家收一天玉米……
可怎么随着雇人的数量增多,一个应该是勤劳致富典型的农民,就成了应该被打倒在地并且被踏上一万只脚的万恶资本家和地主老财了呢?
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伟大政策的情况下,这个问题确实是应该讨论,也必须进行讨论,只有讨论明白“勤劳致富”与“万恶资本家”的界限在哪里,大家才更放心……
嗯?
一开始老三说的七上八下,莫非就与这个事情有关?
林建国两手一摊,说道:“现在的问题就在这儿:一个农民觉得自己家里的活儿忙不过来,想要请个人来帮忙,并且给人家开工钱,被雇佣的人并不觉得自己被剥削了,很开心,雇人的主家也没问题,大家都很开心。
但为什么这么操作下去,同样的行为,这个勤劳的农民忽然就变成了需要被打倒的万恶的资本家、需要被踏上一万只脚的地主老财?
什么情况下属于农民,什么情况下又属于地主老财?农民与地主老财之间的分界线在哪里?
是雇佣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雇佣短工怎么算?雇佣长工又怎么算?”
“……”
对于林建国的这这几个问题,林建军只觉得自己头晕脑胀,一个也回答不上来。
仔细想想,那个姓陈的农民好像也确实是没做错什么,不就是多雇了几个人帮忙的事儿么,但既然雇一个没问题,雇两个也没问题,可为什么雇的多了,价格也还是一开始的那个价格,可为什么自己总觉得这个姓陈的农民不对劲?就变成了应该被打倒在地、并且应该被踏上一万只脚的万恶地主老财?
就像是老三说的那样,这个勤劳致富的农民与万恶的地主老财之间的分界线到底在哪里?
说到这,林建国望着自家老爹,说道:“这才是《群众日报》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的大前提下,要把这个问题讨论明白才行。”
林解放点点头,表情有些意味难明:“难怪这个报道能够上《群众日报》的第二版,中央领导确实是高瞻远瞩啊,这个问题确实有必要、也应该好好讨论一下,讨论明白了大家才能放心的去工作……这种情况在全国应该有不少吧?最后讨论明白了没有?”
“确实有不少,”林建国点头道:“在皖省,有个自称‘傻子’的农民,自己炒瓜子自己卖,因为炒的瓜子味道不错,大家都来买,逐渐在当地打开了口碑,最多的时候一天能卖出两三千斤瓜子,因为生意太好,一家人忙不过来,只能雇工,据说最多的时候有12个帮手,结果被打成了资本家。
但问题是这个农民压根就不识字,根据报纸上说的,他他7岁就在街上捡烟头挣钱,9岁当童工学徒经商,十几岁接过父亲的水果摊开始维持生计,如果看他这些年的履历,明明就是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只不过现在凭借着自己当初学到的炒瓜子的本事致了富、赚到了一些钱。
再比如还是在粤省,今年5月份的时候,粤省那边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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