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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次都覺得心臟快不行了,有種隨時隨地都會到臨界點,在胸膛里炸開的錯覺。縱然每次都平安無事地挺了過來,但那種九死一生的驚險感還是讓人心有餘悸。
不是沒和紀晨風講過,要他不用刻意叫我起床,被他以我的身體健康為由拒絕了。
我的,身體,健康?虧他說得出口。心跳再這樣過速下去我才會短命吧?
大樹可以施捨菟絲子養分,供它生存,這是被寄生者的義務。哪裡有菟絲子反客為主,貪婪汲取大樹養分,把大樹榨乾的道理?
為了給他下馬威,讓他知道誰才是說了算的那個,晚上直接把臥室門反鎖了,並且戴上了耳塞。第二天一覺睡到下午才醒,以為紀晨風會乖乖等在門外恭候我,結果推開臥室門只看到桌上涼透的飯菜,哪裡都找不到紀晨風的人影。
嚴善華生病後,家裡做飯的就成了紀晨風。我的飯菜都是他早上在家做好,用保溫盒盛了帶過來的。中午拿出來溫度剛剛好,到下午就會變得又干又硬。
對著桌上的三道菜等了半小時,不見紀晨風回來,也沒有收到他的任何簡訊。這在以前會被我默認為是「分手」的表現,絕不打電話,更不會出言挽留,不行就換下一個。然而……紀晨風根本沒有替補,他獨一無二,只此一人。除了繼續耗在他身上,我別無他法。
極不情願地撥通紀晨風的電話,都想好了質問的話語,腦海里甚至已經把冷掉的飯菜摔到他腳邊,讓他看看這像不像話了。
好歹是兩萬的月薪,怎麼能把僱主隨便丟下?
只是響了幾聲,紀晨風很快接聽了電話。
「你已經醒了嗎?」伴著他說話聲傳來的,是嘈雜的雨聲。
「你在哪裡?」起身去到窗邊,發現外頭竟然下著雨,雨勢還不小。天空烏蒙蒙的,雲層顯得很低。
「在附近一棟寫字樓里。」他似乎是移動了位置,雨聲小了些,「冰箱裡的牛奶正好喝完了,趁你在睡覺,我就去超市買了一些,沒想到回來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沒有帶傘,暫時只能在寫字樓里躲雨,要等雨停了才能回來。桌上的飯菜看到了嗎?用微波爐熱兩分鐘就可以吃了,不夠的話,冰箱裡還有別的。」
這雨看起來要下很久的樣子,如果兩個小時不停,他就要傻傻等兩個小時嗎?既然我已經醒了,完全可以叫我去接他吧。一大早壓著我做這做那不覺得是麻煩我,下雨讓我去接他,反而不好意思開口了?有時候好像可以讀懂他,摸透他的心思,有時候又好像完全不行,搞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麼。
「把你的具體位置發給我,我去接你。」我說。
紀晨風那頭靜了靜,並沒有欣然接受。
「雨很大,你先吃點東西……」
「發過來,立刻馬上。」
我做的決定就必須要接受,沒有他置喙的餘地。
讓他在原地等著,我迅速換好衣服後,問酒店前台借了兩把傘,匆匆趕往坐標地點。
雨實在下得有些大,撐著傘走在路上,仿佛置身水簾洞。窨井來不及排水,路面上起了不少積水,褲腳濕了,皮鞋也濕了,冷得人想罵髒話。
好不容易到了紀晨風躲雨的辦公樓,身上乾燥的地方所剩無幾。短短兩三百米,硬是走出了馬拉松的疲憊度。抖了抖傘上的水珠,我立在三面通風的雨檐下,到這會兒已經有點後悔自己的多嘴。
他要等就讓他等好了,為什麼非要假裝體貼?
妄圖隔著摩天大樓的巨大鋼化玻璃觸碰外頭的風雪,本身就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不摻雜真心的愛情,何需在意能不能摸透對方的心?
待在自己安全的空間內欣賞外頭的狂風暴雪,管它嘶吼飛舞些什麼,只要動搖不了我,跟我就沒有關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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