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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口扒拉了幾口飯,再咕咚咕咚灌下幾口茶,然後擦了擦嘴,對林蕾開門見山:「魏國寧家的那雙襪子,是我的。不過請你相信我,我和他僅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關係。」後面這句話我說得理直氣壯,因為這倒本來就是事實:「關於那襪子,是這樣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鬧矛盾,他動手打了我,我一氣之下就跑出了家。後來我在路上碰見了魏國寧,那時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國寧陪我去喝酒。」說到這兒,我咽了口唾沫。撒謊不是件容易的事兒,撒著撒著就口乾舌燥:「魏國寧對朋友一向很仗義,就陪我去了。結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裡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頭暈得厲害,就不小心把襪子忘在了他那裡。」

說完這一大通,我如釋重負。其實,細想想這一大通,可信度簡直低得無與倫比,低得沒有存在的價值。倘若換作了劉易陽帶著一個女人來跟我叨叨了這一大通,也許我會賞給他們一人一巴掌,然後拂袖而去。路上碰見?這全中國十好幾億的人口,怎麼就讓你們倆碰見了?陪著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後最愛亂性?懂不懂什麼叫防患於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讓她去住住旅館吧?忘了穿襪子?我呸,光腳穿鞋你不嫌難受嗎?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睜睜看著她的嘴邊也泛出如釋重負的笑意來。魏國寧說的沒錯,她的潛意識裡一直在等待魏國寧給她一個解釋,而不管那個解釋有多麼荒謬,多麼漏洞百出,她也會相信。

「對不起,我昨天不應該任性。」林蕾含情脈脈地望著魏國寧。

真是個忍辱負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還要跟他說對不起,自己傷心了,哭了,衝動了,跑走了,一時半會兒不想見他,不想聽他辯駁,這種種行為,則統稱為「任性」。

我當即拍了拍魏國寧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後,我拋下那難以下咽的咖喱雞飯,率先離開了。這會兒,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顆光燦燦的電燈泡了。

我對魏國寧說的話是發自肺腑的。隨著城市化腳步的加快,山溝里的人走出山溝,鄉村裡的人走出鄉村,人人都在現代文明的氛圍中潛移默化,這其中的好處數不勝數,不必我多言,但這其中的副作用,則是導致像林蕾這般淳樸簡單的女子瀕臨絕種。世人都曉得要保護珍稀動植物,卻往往忽略了那越來越罕見的某種人類天性。我幾乎可以斷言,倘若真有那麼一天,林蕾認識到了魏國寧高升致富的「捷徑」,那麼她這顆無邪的星星,也就離墜隕不太遠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廳,我又回頭看了一眼。透過玻璃窗,我正好看見服務生把紅燒排骨給林蕾端了上來,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頤。這個女人真的不屬於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陳嬌嬌那般,害怕紅肉,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國寧也不需要林蕾屬於城市,他看著她吃得酣暢淋漓,就會滿足。就在這時,我突然悟得:魏國寧實在是過於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紮根北京,不需要名車洋房,那麼,魏國寧當下所有的奮鬥與隱忍,就都變成了無用的,錯誤的,毫無立場的。他對自己的出賣,其實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自尊與而已。那個林蕾,那個和他住在同一個縣城的林蕾,那個他鍾愛了十餘年的林蕾,那個目前正在縣城的儲蓄所里勤勤懇懇工作著的林蕾,那個等著他來迎娶的林蕾,那個無條件相信他,且因為一份十餘元的紅燒排骨就會滿足的林蕾,其實只不過是他追逐物質的幌子而已。第六章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周六,劉易陽騎著摩托車帶我回了我爸媽那兒。這次,我們沒有帶著錦錦。在這種摸不清情況的情況下,錦錦最好還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劉易陽沒有交談,他騎他的,我坐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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