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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6)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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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想法吗?

林月天重复了侧写里一条内容:犯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我觉得他可能有前科。

我们早就想到了,陈晨无奈道,我们调查了本市和附近三个市近两年全部的钝器伤人或杀人案,但所有案子的犯人都已经被抓了,都在局子里,没有犯案能力。连他们的近亲属我们也排查了,没有发现五次都有作案时间的嫌犯。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月天解释,你们觉得凶手为什么选择雨天犯案?

方便隐藏痕迹。陈晨回答。

对,但是还有个问题,林月天指着卷宗,第一个受害人,死在巷子里的赵凡云,他并不是死于雨天,对吧?他死于清晨,是出来晨练的。

清晨也能隐藏痕迹啊,清晨人少,不容易有目击者。

是这样没错,但是犯人第一次选择在清晨作案,为什么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重新选择了雨天呢?林月天自顾自地说着,我设身处地地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因为雨天比清晨更方便,而雨天最方便的一点是什么雨,冲刷是血迹。

?为什么是血迹。系统用一种理解不了你们这些变态的语调说话。

因为雨天有的人会穿雨衣。林月天对着陈晨,其实也是对系统解释,杀人案中最难处理的线索就是血迹,而最难处理的血迹是在现场,但在这种不是在自己居住点发生的案件,真正难处理的其实是凶手身上的血迹。要怎么没有血迹地离开现场不被目击者感到异常答案就是雨衣。凶手犯案时应该都穿了胶皮雨衣,在杀人后,雨水会冲刷掉雨衣上的血迹,而犯人从容离开现场后,可能存在的目击者也不会过多在意一个在大雨天穿着雨衣的路人。我认为凶手最开始选择清晨,应该是认为清晨目击者少,有空余时间换下血衣,但其实换衣服是很麻烦的,有时候裤子上也会有

不用说这么具体了。系统咳嗽一声,提醒。

林月天也咳嗽两声:总之,他应该是在第一次犯案后感觉这个方式太麻烦,风险太高,于是选择了雨天犯案规避风险。

他补充:除此而外,凶手几次作案的凶器都不一,虽然都是钝器第一次是羊角锤,第二次在现场寻找了一块石头,第三次之后才固定使用石工锤。这说明他在找最合手的凶器。

陈晨点头,继续问:没错,是这样没错,但这点有什么重要之处吗?感到凶器不顺手,自然会选择更换。

有啊,林月天说,第一就是,这说明凶手是在一次次犯案中不断完善行事的,或许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这不是和你刚刚说的有前科矛盾了吗?有另一人疑惑地问。

不矛盾,林月天顿了顿,我的意思是第一个受害人,赵凡云,他真的是凶手一系列犯案中的第一个死者吗?

林月天说:其实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凶手会选择钝器当然,钝器比利器好用很多,容易致命,利器管制严,而非管制刀具,小刀之类的,要快速致人死伤或者至少要让人丧失呼救或反抗能力,是非常需要技巧的

只有你这种行业精英能做到对吧?系统猜测他的话语。

你智慧了。林月天欣慰地在脑内说。

他当然不会把这句话说出来,而是继续进行分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我的推测是真的,凶手没有前科,那就很奇怪了。因为对一个没有前科的人来说,想到杀人,第一想法都是利器吧?水果刀、改锥之类的为什么犯人会想到使用钝器呢?

为什么?陈晨听得入迷,不由追问。

我大胆猜测,林月天说,本案的第一个受害人另有其人,而且很可能是死于利器伤,甚至是多次利器捅伤后的失血过多。我猜测犯人是在使用了一次利器后发觉利器并不顺手,故而改换钝器。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他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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