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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九十七章 治人治法 (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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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以定法。人治之难,难在乾坤独断。法治之贵,贵在大纲小纪,无法不修。畿甸遐荒,无微不烛。”

听完宋应昌之言,杨俊民抚须道:“如大司寇,大司马所言,火耗归公乃修一条鞭法之不足,推行万历新钱所用,但地方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项。至于治人治法之论,不在此议,下面不必再争。”

百官此刻也听得出来,于慎行,宋应昌之言,论据充分,正是事功党务实的风格。而萧大亨说得虽好,但只在务虚上作文章,没有落到实处。

杨俊民询问后其余九卿或不表态或赞同,唯独大理寺卿郑继之反对宋应昌道:“从来足国之道必先足民,而足民之道在于薄赋。耗羡乃州县私征私派,于理不通,于法不合,若以火耗纳入正项,必有不肖官员指耗羡为正项,而于耗羡之外又事苛求,必至贻累小民。正项之外,更添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此与盘剥百姓,加征加派何异?更有纵贪之害,有违祖制。”

杨俊民则道:“郑廷尉似没有看清揭贴所书,火耗归公当然不可为正项,乃州县百姓将正项与火耗一并自封投柜,由州县封柜至藩司,经户部奏销之后,再由藩司至州县。”

郑继之则继续道:“纵是藩司封柜,又岂能禁州县官员耗外加耗。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朝廷不明文律法,州县犹自畏惧,一旦放开则大行其道。”

杨俊民笑了笑,又问何人可答。

通政使林材起身道:“不知郑廷尉为州县时收不收耗羡?不收耗羡,能养家小否?难养家小,则失人伦,收了火耗,则欺百姓。凡慕虚名必处实祸,而今朝廷无耗羡之名,百姓却有耗羡之实,岂是我等可以无视。”

“本使以为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不如上司以火耗以养州县,与其名实相违,移东就西,使百姓将官员胥吏贪取民财而归之皇上,倒不如摊开来说。可责令督抚将火耗通盘合算,如何抵项,如何补漏,若干养廉,若干公用,一一上奏户部题销。但凡能说得通,行得去,如此既服人心,事亦不误。”

林材之后,九卿言毕。其余官员各自发言,不拘三品官员,科道御史官位高低。

廷议进行到现在,若说萧大亨,郑继之这样官员,言语还有分寸,反对之见言之有物。到了后来言官发言时,不少反对火耗归公的官员,已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喷而喷。

眼见与此,孙承宗已不顾林延潮之前话,起身仗义执言道:“火耗之事……”

孙承宗虽陈言一番,仍未起力挽狂澜之用。

杨俊民这时点了礼部右侍郎朱国祚发言。

朱国祚是申时行的得意弟子。但申时行下野后,对方与林延潮关系不好,反而与沈一贯走得很近。据说是朱国祚万历十一年状元,但人们总拿他与林延潮这位万历八年的状元比较,如此一比,自是令朱国祚心底生了恨。

朱国祚依附沈一贯还有一个原因,二人都是浙籍官员。

朱国祚发言时,沈一贯微微一笑。

但见对方出声道:“启禀大司农,州县火耗原非应有之项,因通省公费及各官养廉,有不得不取给于此者,朝廷非不愿天下州县丝毫不取于民,而其势有所不能也。”

“但眼下有的县拉了亏空,有的县却是富裕,以往地方官员按地裁量,火耗加一加二加三不等,而今朝廷一律绳之,既无法养廉,亦不能免去百姓所遭搜刮,不如以次第裁量。”

沈一贯闻言神色一变,朱国祚看似反对,实际上却支持了林延潮。

这是怎么回事?沈一贯想到一个可能,顿时色变。

朱国祚的改弦更张,实令不少人一头雾水,更令沈一贯一方阵脚大乱。

原先有几个要发言的官员,顿时迟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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