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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在晚上出去幹活的時候帶著這套衣褲,至少吹吹風可以讓它幹得快一點。
不過,那雙白球鞋要難對付得多。污水浸泡後的痕跡還好辦,頂多會讓鞋面泛黃。但是蘇哲滴上去的藍墨水卻無論如何也弄不掉。
文森特大概對我如此固執地洗淨這雙球鞋很難理解。在他看來,鞋子只要能穿就行了,是什麼顏色倒無所謂。
他不知道我的想法,更不知道我要幹什麼。因此,在我奮力刷洗那雙球鞋的時候,他會蹲在我旁邊,用疑惑的眼神看看我,又看看那雙鞋。
他也許猜到了我要清除那些藍色的墨點。於是,這傢伙做了一件蠢事——他居然認為,用刀子可以把墨點刮掉。
趁我睡覺的時候,我的天才文森特開始了他的實驗。他把一個木塊塞進鞋子裡,頂起鞋面後用刀刃反覆地刮。的確,那些墨跡有所消退。這傢伙大概在這種狀況下受了莫大的鼓勵,越發用力——後果就是,鞋面被割開了一個大口子。
我沖他大發脾氣,然後又狠狠地哭了一場。我哭得如此傷心,並不是因為那雙鞋子。其實它們還勉強穿得出去,只是不夠盡善盡美而已。我只是想不通,為什麼我所珍視的東西,總是會如此輕而易舉地被摧毀?難道真的是因為我配不上嗎?即使是一雙穿了這麼久、布滿墨點的舊鞋子?
文森特被我嚇得不輕,以至於他晚上叫我出去幹活的時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我當然沒有理他。他一個人悻悻地離開了這裡。這一走,就是一夜加整個白天。
在這二十幾個小時裡,我從生氣到疑惑,再到恐懼,最後是深深的擔憂。他留下的食物讓我不至於挨餓,但是我真的以為他永遠離開了我。一個要浪費他的食物、飲水和蠟燭,常常提出稀奇古怪的要求,而且脾氣極差的女孩子——有什麼可留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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