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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祸不单行,都是女网友惹的祸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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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祸不单行,都是女网友惹的祸

1997年,高志刚升职调到了县法院研究室,负责给院长写材料。而我还是在原来乡村中学教书。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县衙门都配置了电脑。这时儿子已经上了县妇联幼儿园,我们一家三口寄居在一个同学的工厂场地的门岗房里,主要原因是可以不交房租,而且离他上班的地方和我的学校不算太远。一大早,他送儿子去上园,然后去上班;我自己去学校,晚上各自归巢。儿子永远是去的最早的小朋友,孤单单守在门口等老师开门。日子还算平静。可是他对我的不满不再表现在家里,开始在我们的同事、同学面前时时露出鄙夷的神情。我无语。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我心里暗暗地骂自己。为了儿子,忍了。

1998年6月,县实验中学建成,向全县招聘教师。我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了县城的一名教师。这是可喜可贺的。我们一家终于可以在县城有家了。我们住进了县法院西头的一间破旧的瓦房里。夏天,屋后的泡桐树竟然从我们的床下冒出来了。哈哈,风水真是好啊,是块福地。

1999年麦收时节,一向身体健康的母亲,忽然来县医院看病了。我带着母亲在拍片后,被告知应该到大地方再看看。几天后,济南千佛山医院确诊为胃癌晚期。这年春节初三,母亲带着未了的心愿永远离开了。全身上下穿着姥姥做的棉衣的儿子,跟在送葬的队伍里,看着哭得死去活来的我,不知所从。他太小了,只有6岁。

世事沧桑,天道轮回,老天何曾饶过谁?我一直觉得天地人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未报,只是时机没到的。可老天却狠狠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勤劳善良的母亲,还未曾过上一天清闲日子的母亲为什么就这样被叫走了呢?

2000年暑假后,儿子要上小学了,同时我家又迎来了另一个小朋友——孩子二叔家的高明哥哥。两口子去包头做生意,带孩子不方便,让我们帮着带着。七岁、九岁的小朋友,都在一所小学,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原来儿子接回家总是一个人。可是说话总是简单的,一家四口人每天都得蒸馒头,我还带着两个班的语文课,当着班主任,学校上早晚自习,每天骑自行车来回穿梭在学校、菜市场与法院之间,天不亮就起床,晚上帮孩子们检查完作业,洗完澡,洗完衣服一直忙到深夜。而我家的那位除了加班就是加班,时常不回家吃饭;我就像一直不断被人抽打的陀螺,不能有一刻停下来。因为家务活十几年来都是我干,他没有义务似的,母亲去世后,家里也不再种田,自然农活也早就不用干了。而我们的生活还得继续,而且越来越忙。我知道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人生,为了孩子有一个家,忍了吧。

2001年实验中学集资盖家属楼了。经过五年的省吃俭用,买摩托车的一万元外债刚还完。七万的房款对于我们来讲就是天文数字。婆婆听说后发话出来:“你们有钱吗?没钱就是隔河忘金,反正我没钱借给你们。”于是,我们开始一点一点挨家挨户去借钱,我四妹的彩礼钱都给了我,七拼八凑也只凑到了一万元,后来在一位贵人的帮助下,在银行贷了六万元,终于凑齐了房款。贷款从我每月工资里扣,清楚记得扣完贷款就只剩三十五元了。

日子在繁忙中过得最快。一眨眼功夫,高明小学毕业了,夫妻俩在包头生意也稳定了,就接去上初中了。2002年暑假,家属楼如期完工,我们欢欣鼓舞地在拿到钥匙的第二天,就拿着两张草席住进去了。因为没钱装修,有新房就很好啦,我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在村里的土屋因为他四弟结婚也被婆婆安排了出去,当然也就不再和我有关系。

福祸相依,我只不过没想到来得这样快吧。

听说法院组织员工去威城学习培训,还可以带家属呢,但会收取些许费用。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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