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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闷热的海风让人不住流汗,可千万别把汗滴在鱼肉上,会挨打。
......
就这样,暑去冬来,冬来暑往,七年过去了。
我的人生竟有三分之一在杀鱼中度过。
七年时间,我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码头上出刀最快的杀鱼仔。
我本该握着笔杆和罗盘的手,也布满了鱼鳞。
我都弄不清这些鱼鳞是哪年沾在手上的。
二十一岁,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日子,我也有力量换个活法了。
我找到了老板,这些年我给他赚了很多钱,总该分我一些吧。
“什么?结钱?你说你不想杀鱼了?我呸!你是怎么来的,自己不知道吗?你永远都要给我杀鱼!
算钱是吧,好啊,那你现在还欠我五万贝利,以后每天十分利。看你什么时候还完!
派克,你给我听好了,你就是个臭杀鱼的!”
“当我还是随便欺负的小孩吗?当我还是被海军押来的奴隶吗?去死吧你!”
手起刀落,肥头大耳的老板被我一刀毙命。
小时候,爸爸教过我用剑,但这一刀,是杀鱼时积累的底子。
屠宰码头不能待了。
走,去大海上。
大海那么大,海风那么爽,我自由了。
从今天开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么湿了?
应该是开心的泪水吧,但开心的泪水不应该是甜的吗?
我真的自由吗?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宽广,我却如此孤独,或许我应该找个家。
群狼海贼团,多好听的名字啊,我在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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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却不是很喜欢这个海贼团。
狼吃羊,应该,但不该以杀羊为乐吧。
狼王占有资源,应该,但不该将同伴视为财产吧。
这个叫维尔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随吗?
带着不敢与人探讨的问题,我们登上了麦丰岛,目的是销赃和补给。
一个月的时间,我和村民们相处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个自称有毛皮族血统的老弟。
但维尔嘉却要背信弃义了,要对这里展开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计划,我心里很难受。
屠村那天,我带着一帮志同道合的小弟划水摸鱼,却见到那个男人横空出世。
他用诡异的手段击杀了维尔嘉,却对我抛出橄榄枝。
他夸我出刀利索,夸我很聪明。
天呐,自从爸妈死后,整整八年,我再没听过来自上位者的夸奖。
我不是个通贼商人的儿子吗?
我不是个笨手笨脚的学徒吗?
我不是个腥臭的杀鱼仔吗?
我不是个不愿杀平民的叛逆部下吗?
我真有这么好吗?
可到了第二天,我才真正见识到那个男人真正的强大之处。
他三言两语间,把互相指责的村民团结起来。从一个光杆司令,一夜间拉起两支队伍。
他还能诡异的消失,然后带着大量的高能量物资出现。
或许,他就是传说中的神吧!
我奉命收拢海贼团中服我的人,本以为只能收拢十几个,顶多二十个。
但来报名的,确是整整四十七人。
我知道,这些人不是服我,而是服那个男人。
分田地,看着村民们一张张充满希望的脸。
享受到海贼自由感的人肯定不是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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