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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凌源旧事断新谋第三十二章 落月孤灯,一剑封喉(自传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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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篱下,便弃文从武毅然从军,仗着能吃苦、会写字、肯拼杀,很快便崭露头角,成了伍长;

在十七岁,我已是军中百夫长,倒马境界,前途一片光明。

二十岁,沧州剿匪,我国仇家恨一起报,猛冲猛砍,结果身陷重围,被人砍断一指,身中十几刀,幸好大哥塞北黎及时赶到,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我,从此,我便追随大哥塞北黎,征战南北;

二十五岁,大哥荣升锋州青河军前军校尉,我和一干患难兄弟陪同大哥任职,我领锋州青河军斥候卫百夫长。那时候的锋州,官场污浊,可谓杂草丛生,大哥带着我们自成体系,成为为数不多的不结党、不攀贵的少数派,虽受排挤,但也不必瞧人脸色,杀敌饮酒,赚良心钱,倒也自在快活;

三十余岁,天子降诏,成立天子十二内卫,广纳有志之士,欲成不世伟业。大哥深受感召,率我们一众兄弟入了长水卫。

这长水卫乃大汉十二内卫之一,司职暗杀,情报搜集,保护要员,内设长水中郎将一人,副将两人,长水校尉八人,侍中四人,建制三千人,不理江湖事,江湖亦无名,受皇帝直接派遣,对于大哥和我们来说,我们既是长水卫的缔造者,更是长水卫这个‘家’的成员。

三十五岁,奉王命,长水卫全员,随大哥流入江湖。

从此,江湖上多了个名为‘斥虎’的杀手门派。

这年华就像握不住的沙,十年弹指一挥间,今年,我已四十有六,做了大半辈子的刺客杀手,今日想来,没能沙场建功业、武盖冠军候,还真是有些不甘心呢!

看了看手中的‘辰’剑,我不自觉地嘲讽起自己的志大才疏。

在我们十二刺客中,我是最后一个、也是年纪最长达到破城境界的。

到我这个年纪才入了破城,心性远远算不上坚定,天资也只能够得上中庸。在遁入江湖前,凭借陛下特准,我们长水八校尉分别前往宗正府武备馆,我因地制宜地挑选了那半本《石鲸剑》,若不是仰仗这点机遇,估计我穷极一生都登不上推碑境界。

所以,方才那句功盖冠军候,只是无病呻吟的狂妄之言罢了,纵使我少时读书半生顺风顺水,凭借我的才能,也远做不到冠军候霍去病封狼居胥那般泼天成就。

......

说实在的,我幼年离家,对张家村并没有什么印象和感情,与堂弟张祀也只是偶尔书信往来,勉强做到了互通有无而已,从未谋面。

当日入境,我并非因张家村惨遭屠戮而怒火攻心,实是功夫练到、水到渠成,两件事赶在一天,纯属巧然。

我常对兄弟们讲:用法不以私情。

以我迂腐之见,斥虎帮既然作为杀手集团,就不能为情破规。

所以,我本不打算因私寻仇,但大哥有命,我又不愿违逆大哥心意,心中亦想为天下除害,遂稳了几日境界,今日方才出发。

目的:杀了刘德生这孙子!如果条件允许,我会连他爹刘兴一并干掉。

花开花落自有时,张家村全村被屠,是定数;

阎王遣鬼来索命,刘德生今日遇我,是命数。

昼夜兼程,我终于行至凌源城北一处小山,见群山并立风光大好,心之所至,刚想登山一览凌源风光,却见一群小黄髫被一条大虫所围。

我躲在树后静观,当看到为首少年以身试险时,我心下产生共鸣,忽然忆起,当年御敌于境外时,也有人曾对我说过‘吾为饵,引敌走,你等珍重’一类的话语。

触景生情,我不由得慨然轻叹:当年一起杀敌建功的兄弟,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情之所至,我心念微动,唤剑刺虎,而后拔剑悄然抽身。

人这一生,遇到志气相投的好友,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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