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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凌晨2 點鐘,他決定把汽車扔到路旁的一個森林裡去。路旁的森林很密,可能是當地哪一位貴族的私產,是早年他們騎著馬帶著狗獵取野豬的地方。也可能他們至今還在打獵,因為柯雷茲地方的歷史,一直可以追溯到路易十四的時代。
再往前幾百米有一條通向森林的小路,小路口上豎立著一塊木牌,上面寫著&ldo;私人獵區&rdo;。他把木牌拔起來,把汽車開進去,然後又把木牌重新插好。
他把汽車往前開進森林大約半英里,車燈照著一些奇形怪狀的老樹,像鬼似地彎了下來,樹枝擋住了路。他只好把汽車停下來,關了車燈,從駕駛室的小箱子裡拿出一把鉗子和電筒。
他在汽車底下工作了大約一個小時,由於躺在地上工作,他的背上被露水濕透了。最後,他把藏在汽車底架上的裝槍枝的鋼管子拿了下來,他把這些鋼管連同那件軍大衣和一些舊衣服放到一隻箱子裡去。他又在車內仔細地檢查了一遍,以兔一旦有人發現而猜出是誰駕駛過這輛汽車,並把它開到這個滿是野杜鵑花的樹叢中。
他用一把剪刀花了大約一小時的時間,剪了許多野杜鵑花的樹枝,把它們插在汽車的四周,直到把汽車遮蓋得完全看不出來為止。他又利用領帶把兩隻衣箱的把手綁住,就好像火車站上的行李搬運工一樣,把領帶搭到肩上,一隻衣箱在他的胸前,而另一隻則在他的背後,這樣他就可以用兩隻手去提剩下的兩件行李。
他向公路走去,他走得很慢,每前進數百米,他就停下來把行李放在地上,然後用一根樹枝把地上留下的汽車車輪壓出的痕跡掃掉。差不多過了一小時,他才到了公路邊。他走過那塊木牌,又走了一段路,然後把行李放在離小路口約半英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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