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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飞龙在天第六十三章 扳倒最后一根柱子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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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大宋官员的官服是紫色的,—听说大宋使者要来了,李煜赶紧换上紫色的官袍,宋使一走,李煜把衣服再换回来。

七、金鸡成怪鸟。

按照金凤颁诏的礼仪,凡遇新帝即位、国家庆典、皇帝结婚、册立皇后,都需举行颁诏仪式。届时,皇帝要在皇宫城楼的大殿上宣布圣旨,然后将诏书放在一只金鸡的嘴里,顺墙送至城下,礼部官员在城下跪拜迎接,然后用快马分送至全国各地,布告天下。

现在李煜尴尬了,因为他已经不再是皇帝,而是“江南国主”,这种“金凤颁诏”,赵匡胤可以有,李煜不可以有,再使用这种金凤颁诏的仪式,就是“僭越之罪”。

大宋使者在宫殿前发现了这只“大金鸡”,报告给了赵匡胤,赵匡胤很生气,就质问南唐的使臣陆昭苻,陆昭苻立刻辩解道:“陛下,此非金鸡乃怪鸟耳!”

一听此言,赵匡胤禁不住笑了起来,这件事情也就算糊弄过去了。李煜听闻此事,“吓死宝宝了”,赶紧命人把这只金鸡收了起来,再也不敢使用。

八、“长春节,别贡钱三十万,遂以为常。”

开宝五年(972)二月二十六日,李煜派遣他的七弟郑王李从善到东京,为赵匡胤过生日。这次他给赵匡胤带去了大量的金银珠宝,还有贡钱三十万贯,这事以后都成了惯例。

赵匡胤也不客气,照单全收,还趁机将李从善留在了东京,晋封他为泰宁节度使,在汴阳坊赏赐一处大宅院,李从善挂职留宋,实际上给扣下来当了人质。

李煜遣户部尚书冯延鲁为李从善所受封赐入京道谢,冯延鲁到了东京后,因病未能朝见宋太祖,就匆匆无功而返。

这年年底,李煜又给赵匡胤送去了年货,“煜又贡米麦二十万石。”

这一系列弱爆了的降尊操作,让南唐国主李煜,已经卑微到尘埃里去了。他完全不顾及君王的脸面,只为告诉赵匡胤,自己已经跪拜在您大宋天子的脚下,无意与大宋作对,幻想能博取赵匡胤的同情,一心只想做大宋的附庸国,让大宋找不出任何借口来攻打南唐。

政治不是小孩过家家,赵匡胤的心思李煜永远不懂。南唐改改名字,进点贡,雄才伟略的赵匡胤丝毫不会看在眼里,他要做千古一帝,他要天下大一统,让全天下都姓宋。

有商人向李煜告密,说宋军在荆南建造战舰千艘,南唐形势危急,请求派人秘密焚烧大宋战船,李煜怕惹火上身,一点不敢造次。

被国事折磨得焦头烂额的李煜,只有在小周后的柔情蜜意里,才能寻找到一丝生活的乐趣和快感,有时他也和臣子们一起饮酒买醉,麻醉自己。

据不完全统计,李煜从继位到公元973年(大宋开宝六年)的十三年时间里,一共向大宋进贡了金器不少于五千两,白金不少二十万斤,银不少于二十万两,钱不少于三十万贯,绫罗绸缎不少于二十五万匹。

连年的进贡,让本属富裕的南唐,最后只落得“帑藏空竭”,有时竟然连贡品的钱都凑不齐了。

自废武功

有句话叫“墙倒众人推”,李煜属于“墙不倒自己推”的那种类型。

大宋开宝三年(970),当大宋和南汉正在鏖战之际,镇守武昌的镇海军节度使林仁肇向李煜密奏道:“如今大宋在淮南的各州的守军不多,兵力很弱,宋国这几年又连年用兵,平定西蜀、荆湖、岭南,往返数千里,士卒早已疲惫不堪了,这正是兵家所说的可乘之机。陛下只要给臣数万兵马,臣出兵寿春,渡过淮河,占据正阳,一举夺回咱们的江北故地。”

林仁肇,建阳(今福建南平)人,身材魁梧,生性刚强坚毅,武艺高强,臂力过人,身刺猛虎纹身,人称“林虎子”。原是闽国裨将,闽国灭亡后,赋闲在家,后入仕南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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