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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战士,经过训练,又经过这两年战场的历练,早就不是当初的小部落战士。
前排也是长枪兵,带领着大家冲杀而下。
敌人全部都围了上来,看来牦牛部落还是自信了些,远处也传来轰鸣的马蹄,牦牛部落从前面调兵来了。
真是胆小鬼,幸好在后面还有百部带领的战士,野利战士不用顾忌后面的攻击。
百部不敢停留太久,他也看到了从前面,派出来的牦牛战士。
阿姆集尽管看不到前面的情况,听到弓弩响起,不用想敌人肯定吃了大亏。
他抽出了精钢大刀,蜀王给这把刀取名直刀。
边上的护卫紧紧的将他包裹,武器还是要拿在自己手里才行。
作为野利部落的战士,赵志以前是没有名字,后来到了蜀郡,他娶了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儿做老婆。
女子姓赵,他遂也给自己取名赵志,志气的志。
他是千夫长,在成都府有房子,现在老婆与老丈人,还有自己的家人,一起生活。
他的老父亲,与母亲都过得很好,他一个千夫长的待遇,可是能养活几十上百人。
看着离得越来越近的牦牛战士,他将因公授奖的直刀紧握住,身边的族人,也空出足够的位置给他。
他最不喜在战场上被人保护,有敌人每次都是身先士卒。
因为他有更大的梦想,他要成为秦人中的贵族,所以需要立功,立大功才行。
以后部落战士也会建团,建军,他是团长还是师长,就看功劳如何。
秦人的战功很公平,这让他很心安,就算死了,家人也不需他操心。
身上的盔甲,手里的直刀,那样都不是对面敌人可比拟。
近了,更近了。
突然赵志站起身来,刀尖向下,刀刃向上,将刀用力斜着一提。
一条马腿就被他一刀拖砍了下来,身后传来撞击的声响,希望被撞到的族人,能够活下来。
他砍断马腿之后,马上身体向后一躺,一把铜剑贴着他的鼻尖划过。
铜剑的寒气,使他全身一阵发冷,刚刚要不是躲得快,又有马镫踩着。
说不定他这样一躺,不是坠马而亡,就是被接着,赶来的敌人,一刀杀死。
他将直刀架在身前,一把大刀被他架住,刺耳的声音令他头皮发麻,他再次往马背上一躺,手里一轻,他将直刀向后,狠狠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