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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王安石变法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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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鹌鹑主人死刑。王安石看到这样的判决,马上提出反驳意见:“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王安石认为量刑过重,驳回了开封府的死刑判决。

开封府当然不服,就上诉到了御史台和大理寺,,宋仁宗认为王安石没道理,命令他公开认错。王安石牛脾气上来,坚持不肯认错,而且反反复复就是三个字:“我没错!”

弄得皇帝老儿也无计可施,事情不了了之(置不问)。

除了鹌鹑引发的血案,王安石还遇到了另一件奇葩案子:

话说登州有一妇女,许嫁未行,闻夫婿貌丑,心甚不平,竟暗挟利刃潜往害夫。乃夫尚未睡着,慌忙起避才得不死。只因用手遮格,被断一指而去。乃夫鸣官诉讼,知州许遵拘妇到案,见该妇姿色颇佳,与乃夫确不相配,遂有意帮她脱罪。令她一一承认,当为设法保全,该妇自然听命。许遵即以自首减罪论上达朝廷。王安石就同意了。

司马光愤然道:“妇谋杀夫,尚可减罪么?”王安石道:“妇既自首,应当减罪。”光又道:“该妇谋杀乃夫,谋自谋,杀自杀,能够减罪么?”王安石道:“若自首不得减罪,岂非自背律文?”两人相持不下,请仁宗判断。这一次仁宗袒护王安石,也说应当减罪。

其实妇女杀夫又自首,谁也不知道该不该减罪。

却说欧阳修有天在工作群里给老王发帖:

翰林风月三千首,

吏部文章二百年。

老去自怜心尚在,

后来谁与子争先。

大意是前辈们文采绚烂各领风骚,老王你继往开来前途无量。王安石在梅花窗下一边抠脚一边回聊:

他日如能窥孟子,

终身何敢望韩公。

意思是前辈过奖了。天外有天山外有山,别说孟子,我连韩愈的小指头都比不上。

王安石表面上谦虚,其实自视甚高,惟我独尊。不仅瞧不起现实中的人,就连古代圣贤他都藐视。他罢相回到金陵后,住在刘相故宅。竟然在小厅写下:“当时诸葛成何事?只合终身做卧龙”的诗句。同样的诗句有数十处之多。意思是诸葛孔明也没啥造就,只配一辈子隐居隆中,远不能和他王安石相比。

宋英宗赵曙还是王子的时候,和本家的一个小赵是亲密伙伴,两个年龄相仿血缘相近三观一致的小赵在相同的时间里同时娶新娘。庆历八年,两个小赵又同年同月同日生了小小赵,一个是未来的大宋天子赵顼,一个是未来的状元赵伯坚。

公元1067年(治平四年)正月,宋英宗驾崩,太子赵顼继位,即宋神宗,次年改元熙宁。赵顼即位时,北宋的统治面临一系列危机,军费开支庞大,官僚机构臃肿而政费繁多,加上每年赠送辽和西夏的大量岁币,使北宋财政年年亏空。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公元1065年(治平二年)宋朝财政亏空已达1750余万。广大农民由于豪强兼并、高利贷盘剥和赋税徭役的加重,屡屡暴动反抗。值此内忧外患、财政困乏之际,赵顼对宋太祖、宋太宗皇帝所制定的“祖宗之法”产生了怀疑。年轻的赵顼有理想,勇于打破传统,他深信变法是缓解危机的唯一办法。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挽救封建统治的危机,他不治宫室,不事游幸,废去元老,起用王安石主持变法。在王安石的辅助下,开始了一场两宋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变法,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对赵宋王朝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保守传统的人们眼中,王安石是个古怪的人,甚至有人从王安石的面相上断言其“眼中多白”,是奸臣之相。以张方平、苏洵为首的官员反对神宗重用王安石。但这些沸沸扬扬的议论并没有动摇神宗的决心,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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