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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签约难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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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面试的人是多如牛毛。大唱片公司意味着有更多的资源,刘浩大哥也是先去了大的唱片公司。

想争取大唱片公司的面试机会,即使少有的面试机会,唱片公司的面试人一听刘浩创作的并不是摇滚乐,便没有了兴趣,委婉的拒绝没有了下文。

毕竟刘浩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京城市场的需求便是摇滚乐。

并不是所有的唱片公司有远见,也并不是所有的唱片公司会冒险。

“要不要拿出几首摇滚歌曲来,其实还有些摇滚歌曲的勉强合适的,或者放一首也关系...”

唱片专辑曲风不一会极大影响专辑销量,所以刘浩选择的歌曲都是关于校园,爱情,理想的,曲风也是节奏舒缓的流行音乐。

因为刘浩现在拥有的摇滚音乐数量是不够一张专辑的,所以刚开始刘浩没有想搞一张摇滚专辑。

不过现在做一点妥协也没关系,拿出一两首摇滚乐来也没关系。

但其实也有一些中小型公司对刘浩产生了兴趣,甚至兴趣还不小,刘浩大哥还带着刘浩去过面试。

但让刘浩有些大失所望。

这年头歌手出一张专辑唱片,销量想要卖得好,除了唱片质量外,更重要的就是宣发宣传。

后世你推出了一首歌,只要质量过硬,经过互联网的发酵,层层传播,不需要太多的宣传,很容易就火爆起来。

而现在宣传渠道的有限,而且渠道大多也都掌握在那些唱片公司的手上,宣传也需要大量资源,费时费力费钱。

唱片公司掌握着资源和渠道,歌手的包装,唱片的制作,发行,宣传,几乎完全依托于唱片公司。

一个歌手能不能火,能不能长时间的火,很大程度上是决定于唱片公司的。

所以,绝大部分唱片公司和歌手之间,唱片公司是占绝对主导权的。

成名的歌手还好,宣传投入在产生收益间的比例小,唱片公司和气生财,不敢压榨的过分,甚至为了对手防止挖角,会想办法用尽手段拉拢讨好。

像刘浩这样的新人歌手,唱片公司可不会那么客气。

唱片公司给新人的合同,几乎和卖身契没啥区别。

年纪稍大的新人歌手签约不低于五年,像刘浩这样年轻又有点潜力的往往十年以上甚至更久。

签约合同也是利于唱片公司。

若是你毫无价值,他们能随时将你如垃圾般丢弃。

稍有价值,他们会想尽办法将你的价值压榨干净,稍有不满,他们能随时将你雪藏。

你想离开?即使你被狠狠刮了一层皮都可能不能如意。

不公?一切都是按合同办事而已,谁叫你当初签了合同的。

新手专辑分成收入歌手只能拿1%-5%,商演和其他收入也是唱片公司拿大头。

签约合同以包装培训为由,更是没有准确明说何时会为歌手制作发行专辑。

更重要一点,创作的歌曲版权是公司的,公司采纳之后才会分一笔买断费,而且优先提供给公司的成名歌手。

合同处处都是陷阱,比如签约合同以包装培训为由,合同里不准确明说何时会为歌手制作发行专辑,而这只是在你出专辑的关键时候卡你,让你乖乖就范。

这样的合同,拥有未来眼光和“创作”能力的刘浩,是绝不可能签约的!

也许刘浩不在乎专辑唱片一时的收益,但是创作的歌曲版权绝不能放给唱片公司,一定要捏在自己手里。

这年代网络还没兴起,歌曲版权变现的方式不多,价值还没得到充分的认识。

但刘浩对歌曲版权的价值清楚的狠!

歌曲版权这才是真正的金鸡,还能一直产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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