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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要补回来。
站在厨房的微波炉边,把刚热好的糖醋排骨端出来,然后放进红烧肉继续加热。
虽然邹声是我的情敌,但她的手艺不得不承认的好,浓郁的香味充斥着整间厨房,我拾起筷子夹了根排骨就往嘴里塞。
荀阳靠在门口,大概见我吃得香便挪步到我身边:“我也饿了。”
吐出嘴里的骨头,我把筷子递给他示意他自己夹,他冲我摇了摇头,用眼神提示我他左手受伤了。我眨眨眼将筷子往前伸了伸,扫了眼他的右手,示意他可以用右手拿筷子。
他还是没接,我不解的看他,他无奈的冲我叹道:“喂我。”
我呆了一下,心里似乎有蜜糖在发酵,夹起一根排骨送到他嘴边,他一口咬下。
我期待的看着他:“好吃吗?”
他煞风景的提醒我:“不是你做的。”
微波炉的灯跳动了一下,我嘟着嘴打开门,把红烧肉端出来,红烧肉的油此刻正泛滥着,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我看着它,突然想起那一次餐厅吃饭的事情,还有今天邹声所说的话。
虽然已经猜到,但还是忍不住的想问一下:“荀阳,你以前不吃猪肉,为什么现在……。”
“你以前不吃辣,为什么上次还当我的面点我最爱吃的。”
我看向他,直言不讳:“习惯了。”
他笑:“就是啊。”
就是啊,为了彼此放弃了自己,企图用对方喜爱的来麻痹自己对方的离开的事实,不知不觉变成了对方的样子。
很多事情已经不是言语能表达的,我端起盘子对荀阳笑道:“下次,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他又笑:“厨艺有没有进步?”
我恼:“那你吃不吃。”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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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色轻友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上时有发生,一点儿也不稀奇。尤其是当你被一种感觉或者一件事情冲昏头脑时,忘到九霄云外也不是不可能。
虽然我不想当这样的人,但事实证明我就是这样的人。
不过好歹我重的人,轻的的犬。
下午荀阳坐在沙发上看杂志,我靠在他肩膀上回味着糖醋排骨的味道。猛然间,某个小东西突然跃上脑海。
“哎呀”
“怎么了。”荀阳侧目询问。
我巴巴的望着他:“荀阳,我要回家一趟。”
他放下杂志,蹙眉:“什么事情?”
“我把闹闹忘家里了。”我慌忙的穿鞋。
他拉回我:“我以为你要等到七天以后才能记起它。”
我尴尬的吐了吐舌,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不称职的主人。如果不是糖醋排骨的提醒,我也许真的会如荀阳所说,等迟绯回来以后才记起。那时,闹闹能不能活着见我,还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我着急地扯了扯他的衣服:“你快送我回去。”
他无奈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我坐好。他说:“晚上泰泰会将闹闹和豆芽一起带过来。”
泰泰那里?我疑惑的看着他,他不自然的收回目光,低头假装看杂志。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凑近他:“你们合伙骗我?”
作者有话要说: 越更越晚,因为越写越慢。。。。。
亲爱的各位们,反正都追文追到这里了,留个评论露个面,让我知道你们的存在撒~~~~~~也让我知道我所劳动的成果还有你们陪着我看。。。。
不要吝啬评论和收藏嘛。。。。
☆、chapter42
荀阳不满我的用词:“我哪句话对你撒谎了?”
我回想昨天所发生的一切,除了把我带回家,他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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