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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花女四十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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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于五月五日自投汨罗江而亡。

二、伍子胥是春秋末期吴国名臣。他本是楚国人,其父亲伍奢和哥哥伍尚都是官员,遭谗言陷害,一起被楚平王杀害,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成为吴王阖闾的重臣。公元前506年,伍子胥协同孙武带兵攻入楚都,当时楚平王已死,伍子胥掘其墓,鞭尸三百下,以报父兄之仇。吴国倚重伍子胥等人之谋,成为诸侯一霸。伍子胥曾多次劝谏吴王夫差杀掉越王勾践,但夫差不听,反听信谗言,派人送一把宝剑给伍子胥,令其自杀。

三、曹娥的典故上面已经说了,但是有争论,曹娥究竟是五月五日投江的还是二十二日。根据《会稽典录》《后汉书·列女传》记载的话,应该是曹娥父亲在五月五日祭祀时掉入江中,曹娥十七日后才投江。而民间传说也有说曹娥是五月五日投江的。

民俗学专家罗双慧分析说,这三位“端午人物“入围者的人生故事都很感人,但令人感动的原因各有不同。屈原是忧国忧民悲愤而死,伍子胥是被逼无奈而死,曹娥是为父亲尽孝而死。相比之下,人们更推崇屈原的爱国主义情操。因为这种对国家对民族的“大爱“,是历朝历代公认的个人最崇高的理想情操,是伍子胥个人的恩怨情仇和曹娥对父亲的“小爱“所不能比拟的。

屈原的最终胜出,还因为他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及政府的大力推崇。伍子胥“掘墓鞭尸“疯狂复仇行为,给自己留下了“一介武夫“的公众形象,引异国之军报私人之仇,也争议颇多,很难得到人们广泛尊重。十四岁的曹娥还是未成年人,虽然孝心可嘉,但投江行为并不值得提倡。

关于端午节的来源,从古到今,有着多种说法,除了屈原、伍子胥和曹娥等人物纪念说,还有恶月恶日、蓄兰沐浴、龙节等说法。闻一多先生在《端午考》和《端午节的历史教育》两篇论文中引据七十多种书目进行考证,认为端午是龙的节日。据此,有人认为华夏族的先人以龙为部落标志,伏羲、女娲和大禹都是龙族着名领袖,后人自称龙子龙孙、龙的传人,每年五月五日,举行盛大的龙祭,叫做端午节。

曹娥,这位幼年丧母的少女,从小与父亲曹盱相依为命。公元143年端午节,曹盱为祭祀潮神伍子胥,在舜江上逆舟而行,不幸落水。曹娥沿江号哭,昼夜不绝。到了第十七天,她解衣投水,祝曰:“父尸所在,衣当沉。”后竟在衣沉处投江而亡。五天后,乡里父老发现曹娥抱父尸浮出水面。无不感其“孝感动天”,赠赙营葬,舜江亦因此而改名曹娥江。孝女曹娥投江寻父,本为骨肉亲情的真切展示,故为世人传颂。

曹娥(130-143),上虞皂湖乡曹家堡人。据虞预的《会稽典录》记载:“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xu),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以五月五日迎伍神,为水所淹,不见其尸。“曹娥的父亲曹盱是个巫祝,负责祭祀方面的工作,东汉汉安二年(143)五月五日,曹盱驾船在舜江中迎潮神伍君,不幸掉入江中,生死未卜。”

《后汉书.列女传》记载:“孝女曹娥者,会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为巫祝。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溯涛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声,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至元嘉元年,县长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为立碑焉。”

曹娥之父溺于江中,数日不见尸体,孝女曹娥当时年仅十四岁,她昼夜沿江哭寻父亲。过了十七天,在五月二十二日这一天她也投了江,五日后她的尸体抱父亲的尸体浮出水面。

后人为纪念她,改舜江为曹娥江。元嘉元年(151),上虞县令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旁,命弟子邯郸淳作诔辞,刻石立碑,以彰孝烈。后蔡邕访之,值暮夜,手摸其文而读,题八字于碑阴:“黄绢幼妇外孙齑(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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