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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萝卜,锦绣勉强挤出一点笑。从没听说过哪朝哪代的宫妃还得自己种菜养活自己的。这要是传出去,真可以算得上一大笑闻了。日子过到这般艰难,真是连寻常百姓家都不如了。
锦绣知道,宫里的女人,不管有宠无宠,日子都是难过的。那些受宠的嫔妃尚且得想尽法子争宠献媚,日日如在油锅里煎熬一般,生怕哪天一觉醒来好不容易争来的恩宠就没了。更别说不怎么受宠的了,那日子都不能用“熬”这个字来形容了。而像自家主子这样入宫后一次也未承宠的,那可真是被人踩进泥里都不为过了。
锦绣不为自己难过。她反正是有后路的人。当宫女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年都快二十二了,再熬个两三年就能放出宫配人了。甭管配的人是好是孬,好歹这日子能过得下去。可她家主子怎么办,眼看着跟自己一般大的人儿,就要一辈子在这宫里寂寞到老死吗?
一想到这个锦绣就止不住地叹气。偏偏这位主子丝毫没有危机感,还在为她爱不爱吃萝卜这个事儿纠结个没完。都火烧眉毛了,她老人家怎么还有心思折腾这些玩意儿呢?
所以一吃过饭,锦绣就把那两匹湖绸拿出来堆在知薇面前,旁敲侧击给她敲警钟:“主子,您也上上心吧。内务府针线局对咱们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拿这样的东西糊弄您,您就不生气吗?”
“这不还给了两匹嘛。我还当你空手而归了。你嫌这布料不好?我倒看着不错。”
“这么素……”
“素怕什么,回头自个儿绣几朵花上去不就行了。”再说了,大红大绿有什么好看的,俗气得要命。
这是知薇的心里话,她没说出口。她跟锦绣不一样,她不是这个年代长起来的人。莫名其妙穿越过来的时候,她早就在现代社会活了二十几年了。她的穿衣风格向来简洁素雅,最爱的就是黑白灰三色。那种红的绿的她几乎不怎么买。
城市里的姑娘都跟她一样,看不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偶尔有一两件也是穿来点缀的,谁也不会搞一衣柜七彩颜色的衣服。
可到了这里她才发现,这个年代的女人以色彩繁复为美。颜色越鲜亮越好,做成衣裳穿在身上不算,还得再从头到脚配各种首饰来点缀。
不说别的,光看这每天打扮的时间,知薇都觉得是在浪费人生。
所以这两匹布锦绣看不上,她却觉得不错,就跟捡到宝似的。再说了,她向来不出门,一年四季都在这个小院里待着,连外人也不怎么见,穿那么鲜亮有什么用。没人欣赏,再亮也是白瞎。
锦绣却不放弃,还在那里磨嘴皮子:“您好歹得出出门啊。您身上又没病,干什么整天待屋里。宫里有嫔妃出席的宴饮您也得去啊。”
“我身子弱,去不了热闹的地方。”
“您尽糊弄我。身子弱还能种地拔萝卜?您就是故意不去。可您得听我一句劝,那些场合您就得多去才行。您去多了才能见着万岁爷,才能有好前程哪。”
知薇明白她的意思。这小妞是指望着她去皇上面前露脸,用美色勾引那位爷呢。可锦绣不明白,皇上压根儿不想见她,她就算打扮得跟朵花似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多瞅一眼。
用现代的话来说,一切努力都是没有用的。先天不孕不育还想着生儿子,这不是瞎折腾嘛。如今不是她不想要皇上,她没这个资格挑挑捡捡。现在是皇上不想要她。锦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
可锦绣若是个现代人肯定会回知薇一句,不孕不育那还有试管婴儿呢。您好歹也得试一试啊。知薇心想,就是试管婴儿那也得对方配合才行,那一头连小蝌蚪都不肯提供,让她怎么试?
算了,她已经做好老死宫中的准备了,没必要再去淌“争宠”这趟浑水。
贵人沈氏,这一世是不会有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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