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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式还不少,一共有四个凉碟,六个热菜,四个凉碟是煮花生米、糖拌西红柿、拍黄瓜和切了一盘子咸鸡蛋。
热菜有鱼,吴美铃炖的大鱼,剩下的就是几个小炒,炒野猪的内脏,像是肝、心什么的,榨了一盘子巴掌长的小鱼,裹上面粉榨的,最主要的菜自然就是一盆子红烧肉了。
不得不说,人家赞赵家的红烧肉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还没有吃,但是肉的味道已经迫不急待的往鼻子里钻了,就连辜四维都没有忍住嗅了两口香气。
不光是香,还好看。
真是色香味俱全,辜四维也算是吃过几次高档餐厅的,当然了都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但是和眼前的红烧肉一比,他吃的那些餐厅无形中就落了格。
桌上的红烧肉哪怕是摆在红家不起眼的灰碗中,也显得晶莹剔透,表面红色的皮带着下面脂肪,如同果冻一般,居然现出了半透明色,再往下去,肥肉和瘦肉交接的地方,肉质居然带着一点点玉质。
瘦红也并不像挂了糖色一样,显出棕色,而是显出肉本身的色,就像是白肉入了锅直接煮熟了一样,不带一点别的颜色,就是纯纯的肉色。
桌上负责倒酒的是郭升寿,他是半个主人,年纪也相对较轻,所以倒酒的活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这时候酒桌上还没有以后的分酒器,这时候全是由人斟,一边一个倒酒的,被称之为酒司令。
一般八仙桌上有两个酒司令,一个是郭升寿,另外一个就是刘德柱。
刘德柱今天当了酒司令,因此他也可以喝上几盅,现在十来岁的孩子坐上桌,一般都能喝上一些,大人也不在意,不像是以后,十几岁的孩子只要是沾点酒,大人就觉得天塌下来了,现在很多人家孩子刚满月,爷爷在喝酒的时候,都会用筷子沾一点,给自己的小孙子尝尝,也没有人说什么。
菜上桌,酒满盅,今天的宴就算是正式开始了。
作为主人,刘福林自然在做个开场白。
“大家今天来家里做客,我们这边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反正话不多说,大家吃好喝好!”刘福林也不多话,来了一句之后,便冲着大家端起了酒盅,等着所有人都站起来,挨个的碰起了杯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