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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岁月如年 巧遇荀采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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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也不行,那时的 宦官,士族,外戚,三股势力相互较量,清流一派基本都是墙头草,你只要当官不加入派系怎么能混的好?

有功被冒领,还成替罪羊。

熹平二年(公元173年)夏,六月,青州北海郡又地震,又是死亡几百,几万百姓房屋倒塌,良田又是干裂或是暴雨。

百姓流离失所,真是灾年灾难频发,几万人有是被沈万三买走了,县令,太守又是发家致富。

自古以来,凡是有大灾,必有大贪,受罪受难的往往都是老百姓,吃的满嘴流油都是官员,朝廷赈灾,可以截留一部分。

个别时候还能截留一半,甚至可以把流民卖了,变成奴籍,然后朝廷的赈灾钱粮全部吞下。

还有就是免税1-3年,这个税可是包括什么人头税,劳务税,兵役,乱七八糟的七八种....

这些都是钱啊,而且几年还不用算政绩,当官的当然欣喜万分了。

熹平二年(公元173年)秋,七月,司空杨赐免;“以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这就是地震后的朝廷操作,地震寓意着是上天的惩罚,然后就是司空顶罪,然后就是重新选一个司空。”

皇帝除了心疼自己的子民,大概还在心疼自己,顺便心疼一下自己的大臣们。无他,只要有这样的天灾,按惯例就得寻找“人祸”了。

天地不调,便是人间阴阳失衡导致的,而“调理阴阳”这样的事,在汉代不只是皇帝的事,还应当属于百官。

所以,一出现有什么天灾,朝堂上三公就得先负荆请罪。

熹平二年(173年)冬,十二月,太尉段颎贬官,贬为司隶校尉,高兴没有几个月的段颎又变成了司隶校尉了。

真是人在家中坐,黑锅天上来啊,只因宦官王甫朝堂斗拜,士族与外戚合伙打压宦官其一脉的实力。

熹平三年(174年)春,二月,吴郡司马孙坚募兵千余人,助朱儁破城杀许生,孙坚字文台,吴郡富春人。

熹平三年(174年)春,三月,鲜卑攻扰北地郡,被击败,又扰并州境,皇甫节战死,灵帝调皇甫嵩当雁门太守。

熹平三年(174年)冬,十月,鲜卑掠边抢劫至北地郡,北地太守夏育率屠各等族追击,大破鲜卑。

三天后又传来捷报,皇甫嵩大破鲜卑,斩首三千,俘虏两千,灵帝欣喜万分,大力嘉奖一番,

公元174年,曹操被人举荐做洛阳北部尉,他一上任就下令赶造“五色棒”悬挂于衙门左右,不论豪强权贵,一旦触犯刑律一律棒杀。

当时深受汉灵帝宠爱的宦官小黄门蹇硕的叔父就死于曹操“五色棒”下。

他的严格执法与铁面无私使皇帝眼皮底下的洛阳京城中横行霸道游手好闲的达官权贵,纨绔子弟为之一震,

熹平四年(175年)春,三月,议郎蔡邕上疏,请求废除限制士人为官的“三互法”。“三互法” 规定:凡婚姻亲家及二州士人之间不得交互为官。

于是因避“三互法”,幽州、冀州二地刺史久缺不补。

蔡邕认为“三互法”妨碍朝廷选拔贤才,有害无益,请求废除,朝廷不许。

熹平四年(175年)夏,六月,北方旱灾,南方洪涝,灵帝下诏,令郡国受灾者,免收一半田租;其受害十分之四以上者,免收全部田租。

熹平四年(175年)秋,8月汉朝博士传经,各依家法师法,章句互有异同,再加以年深月久,辗转传抄,文字多讹,引起各家在文字上的歧异和争吵。

蔡邕和杨赐等人上书奏求正经文字,得汉灵帝允许,遂将儒家经典刻于石上。

熹平五年(176年)夏,四月,益州郡诸夷反汉,扣押益州太守雍陟。汉廷遣御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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