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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沒有計劃結婚。結婚是很遙遠的事,在今日,廿五歲的女人並不算老,倒是世傑,他卅三歲了,家人常想他結婚。
他家裡人對我相當滿意,因為我念過大學,有正當職業,而且真的很不計較,也沒有不清不白的「歷史」。
我也取笑過世傑,「你不是很喜歡與一些女明星來住嗎?想做「公子」?」
世傑真的約過她們上街。
我們來往約半年,除辦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動都放棄來遷就世傑,我不是不願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總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鬨較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終沒有愛上世傑。
他會是一個很好的夫婿,但絕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藝術,衣著品味認真普通,是,人沒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後,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對面馬路與一個女孩子同行。那個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見世傑,在遊艇中見過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頭戴白色小帽,淺紫色涼鞋。她是那麼美麗,令人瞠目結舌,我忽然心酸起來,我怎麼與世傑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們相處半年,始終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這種感情進化下去,誰也不知道會到達什麼地步,現在才有一點點影子,就被人破壞了,心中甚是憤憤不安。
我一聲不響的照常上班,但是世傑不打電話來約會,我便沒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數,表面上依然裝得閒閒的,並不在乎,但是下班沒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對面是一個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張,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個月賺三千多元,還得養家,母親嚴得不得了,非處女不能進他家門的那種老太太,難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邊坐的女秘書他又從來不惹的,倒是個規規矩矩的好人,也就是個規規矩矩的好人。
我對他沒有惡感,他個性誠懇,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難看,另有一股憨態,老像個賭氣的孩子,笑起來很開朗,並且言語風趣。
是星期六,他問我:「怎麼?沒有節目?」
我聳聳肩,伸個懶腰,「打算回家睡懶覺。」
「男朋友呢?」
「你怎麼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問。
他笑笑,「我見過,是個建築師,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設計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齒。
「很普通的朋友。」我說。
「很年輕有為,」阿良說:「常常來接你的。」
「來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見我五次,還有兩天可以見其他的女人。」我微笑,「這年頭又不比從前,約會女孩子還得負責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麼我是老土,我總覺得對人家沒誠意,不可亂約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東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請你去喝杯啤酒嗎?」他問。
「阿良,」我笑,「你才說,沒有誠意,不要約人。」
「我有誠意,絕對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嗎?」
星期六,無聊。
「ok。」我說。
奇怪,阿良給我一種舒適感,說話可以無邊無涯,愛講什麼便講什麼,我的態度也輕鬆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邊里塞進去,笑得前仰後合。
忽然我發覺與世傑相處非常不快,簡直「不可多說一句話,不可走錯一步路」。
我挽著啤酒杯問自己:你真想嫁世傑這種人?只為了生活安定?真為結婚而結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當個人主義,我可不可以一輩子遷就世傑?況且他也不見得立刻要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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