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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新衣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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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子窈将那仔鹿养在了西院里。

沈要很会些木工,萧子窈记得清楚,便央着他去打一座小窝棚来。

于是,趁着一晴日,无风无雪,沈要便紧赶慢赶的赶起了工来。

他蹲在角落里锯木头,萧子窈便逗着那仔鹿来回嬉闹。

“小呆子,快来这边,有热馒头吃!”

萧子窈拈着半块馒头,那仔鹿一见吃食,便蹦蹦跶跶的跳向了她去,一截短短的尾巴只恨不得翘上天去。

萧子窈顿时心花怒放。

“小呆子,你好聪明哦,可比那边那个大块头的呆子聪明多啦。”

沈要闻声,只抬眉一望,便瞧见萧子窈正亲亲热热的抱住了那仔鹿不肯撒手。

他于是看一看自己,满身的木灰木屑,灰头土脸的。

再看一看那仔鹿,干干净净的,毛色油亮,又在颈间系了一条红绳,招摇得紧。

畜生都有新打扮,独他没有。

沈要兀的郁了起来。

他默默的做着工,萧子窈银铃似的笑声忽远忽近,直扰得他心神不宁。

终于,天色渐暗,那小窝棚也算完工了。

沈要抱了几扎稻草铺进去,那仔鹿便忙不迭的跟在他的身后撒欢儿,左拱一拱、右挤一挤,好不快活。

萧子窈看着喜欢,便很不舍得回房。

沈要不由得有些吃味。

他于是干巴巴的说道:“六小姐自便吧,我先回去了。”

萧子窈错愕一瞬,倏尔叫住了他。

“你这么着急回去干什么?”

“洗澡。”

沈要偏着头,斜斜的睨着那小窝棚,不冷不热的说道,“我现下浑身上下脏得很,免得碍着了六小姐的眼。”

陆均廷和白幼清在大学里恋爱,可毕业后,却难为父命,娶了青梅竹马的苏以沫。

白幼清因为这桩婚事哭过,可是哭的再多,又有什么用。

最开始,陆均廷不爱苏以沫,对她百般羞辱。

白幼清以为,陆均廷对苏以沫的坏,便是对她白幼清的爱。

可他永远成了苏以沫的合法丈夫,他是她白幼清的爱而不得。

直到有一天,苏以沫留下了一张离婚协议,远走高飞。

白幼清以为这是上天的成全。

可陆均廷却变了,那个被他踩在脚下贬低的苏以沫,却忽然成了他的朱砂痣,烙在心口。

他发了疯的想她,爱她。

他分明是怄着气的,讲话很怪,语气更有些重,明明白白的发作着。

萧子窈挑一挑眉,只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对!我就是嫌弃你脏兮兮的!你最好赶紧躲起来,可别让我瞧见了!”

话毕,反倒是她先摔下了脸色,气鼓鼓的回房去了。

沈要顿了顿嘴,到底还是追了上去。

“呆头呆脑的,脾气还不小!”

甫一进门,萧子窈便跺着脚抱怨了起来。

她一面嘟囔着,一面又去翻那桌案上摆着的两只礼盒。

那礼盒宽宽大大,很不寻常,打开来,其中赫然是一件崭新的黑色皮夹克。

白幼清知道,陆均廷打骂过苏以沫,就连她去陆家做客,陆均廷也把苏以沫当下人使唤。

苏以沫只不过是嫁给了自己心中“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那个人,就被百般羞辱。

如果她白幼清不是陆均廷的初恋,不是陆均廷心里的那一朵白玫瑰,那么,受折磨的人会不会就是她了?

白幼清不寒而栗。

上辈子,她被陆均廷的甜言蜜语冲昏了头脑,放弃考研、在陆氏集团当了个混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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