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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汗血宝马来抵债了。”
“我听说那汗血宝马是大宛马,怎么会到了蒙古人手中?郑头儿该不会是被骗了吧?该不会是蒙古商贩用蒙古马冒充的吧?”
听了这话,郑头儿险些把喝到嘴里的豆汁喷在对方的脸上,哈哈大笑着说道:“蒙古马是什么品相?汗血宝马是什么样子?我贩运蒙货这么多年,若是连蒙古马和汗血马都分不出来,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郑头儿这一生虽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京城之战,在“雷霆”行动之中出过很大的力气。因为属于大旗军的外围人员,后半辈子一直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着实赚下了不小的家当。
对于他来说,蒙古马和汗血宝马就好像母鸡和鸭子的区别那么大,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可能搞错。
“蒙古人有汗血马,这有啥好奇怪的?”郑头儿笑道:“史书上的大宛国早在千年之前就被大食国给吞并了,现如今大食国又纳入我大明版图。那边的蒙古人商人多如牛毛,满大街都是……”
随着大食国并入大明版图,大明朝各地的商人还有很多怀揣着一夜暴富心理的人们蜂拥而入,把传说的汗血宝马贩到内地来,真心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别说是大宛马了,就算是那些鼻高目陷的胡姬胡女,在北京城都是随处可见,一点都不稀奇。
“俺只听说那汗血宝马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却从来没有真正见过,这一回托郑头儿的福,终于可以一睹汗血宝马的风采了……”
“对呀,得了空闲,定要到郑头儿家里去看看汗血宝马到底是如何神骏……”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失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苏州绸缎商。”
“这么好的宝马良驹?郑头儿怎么舍得卖掉?”
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宝马确实是宝马,但却不好伺候啊。那畜生一天要吃多半斗精料,还有吃两升小米和五个鸡蛋,比祖宗还难伺候……”
宝马虽好,却不是那么好养的,光是饲料这一项就足以让很多中等的小康之家望而却步。
郑头儿虽然有些爱慕虚荣,但却知道这玩意不是自己能养的起,干脆就卖给了别人。
“咱又不是冲锋陷阵的大将军,养那样的宝马有什么用?说到底也不过是个玩物罢了,那么金贵的物件儿咱是真的养不起呀……实在对不住诸位爷们了,没有让诸位看到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不要紧,不要紧,什么时候郑头儿再贩一匹汗血马回来给咱们爷们开开眼界,也就好了呢……”
郑头儿摇了摇头:“怕是没有这个机会了。恐怕以后我再也不会贩运蒙货了。”
“这是为甚?”
贩运蒙货确实很赚钱,但那是以前。随着太平岁月的持续,蒙古人更多选择直接进入到内地做交易,而不是让诸如郑头儿这样的“二道贩子”再盘剥一次。更何况,现如今这个局势,小打小闹的商队根本就比不过那些势大财雄的大型商号,他们早已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露出了明显的颓势。
郑头儿这个人素来争强好胜又爱面子,当然不肯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自己的争不过别人,反而故作豁达的说道:“过了年我就是满六十六岁了,还能满世界的乱跑几天?”
英雄迟暮,美人老朽,是最悲凉也最无可奈何的事情。
郑头儿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郑头儿,而是一个满头华发的老人家了。
他已经赚下了不小的家业,不想再为了点银钱就颠沛流离吃苦受罪了。
“以后哇,我就在这里老老实实的抱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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