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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为了省钱,根本没买袜子。
抬起头,身旁的行人神色麻木,行迹匆匆,撑着雨伞尽力想赶在天完全黑透前回家。奇怪的是,目之所及的所有景物都是黑白色的。
仿佛误入了老电影。
他看向商店橱窗,映出来自己的脸也是灰白模糊的,特别是那头枯草似的白发,褪了色一般的难看。
显得更老了。
有行人不经意抬起伞,嘀咕一声:“老木桩腿,让开。”
木桩鸟敲着地,往后倒退两步。一不小心,又照到了镜子,他连忙低下病气的脸,思索了一会,随即刺破手指,将挤出的血滴涂在脸颊上。
这么一来,气血便显得好多了。
木桩鸟十分满意,心中多了些莫名的自豪。你看,他总能想到办法,这些可都是穷人的智慧。
今天是赴约的日子。
他心情不错,一大早就爬起来熨烫衬衣,没有熨斗,便用烧热的水壶底代替。垫块毛巾,滋啦啦一烫,衣领也是板板正正的。
论谁也看不出,它的下摆有两处补过的洞。
不过,穿鞋子时却没那么幸运了。
木桩鸟找出最不显旧的那双运动鞋,先把木头脚塞进去。最近时常下雨,木头吸满水分,些微变得膨胀,但这不是问题,用刀子削掉边缘就好了。
麻烦的是那只好脚。
其实现在也不能叫“好”脚。不知道身体哪处血管又堵塞了,脚背高高肿起,害得他只能咬紧牙关硬塞鞋子,再吃三颗止痛药,穿着它走来走去,以期将鞋子撑大一些。
木桩鸟耸耸肩膀,乐观地想:“兴许是我长胖了呢。”
最后拿起皮夹克。
木桩鸟会戏称它为小破袄,因为它的外层皮质脆化了,破破烂烂跟被猫抓了似的,一点也不好看。他想了想,便将它翻过来,把好的那一面露在外边穿。
整理齐备,木桩鸟觉得相当不错。
别看他费了些功夫,可比起二十岁那会在广场上流浪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已经算好了。好歹他还有个避风所,如果d先生好相处,他不介意约对方过来坐坐。
当然,如果对方敢骂骂咧咧地嫌弃
,他绝对会抢了那家伙的拐杖,扔到海里去。
d先生很少透露私生活,木桩鸟只知道对方也时常抱恙,需要拄着手杖生活。
什么嘛,也是个糟老头子。
木桩鸟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松了口气,或者说,感觉很庆幸。
这样更好。你老我残,咱们谁也别嫌弃谁。
见面地点约在中央街附近的车站。
木桩鸟一瘸一拐,踩着水轻快走过街角,心情雀跃地快要飞起来。
让他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老家伙,能下棋赢了他二十年……一路上,木桩鸟目光追逐着一切路过的老者,却没有一个符合他想象中绅士,儒雅,理智的d先生。
转过一个弯,抬眼便能看见车站。
此时此刻,车站前停着一辆公共飞车,人流不息,挤下来一波又冲上去一堆,海浪似的不休不止。
等这股浪潮退去,灰白色巴士慢慢启动,浮动的微风吹散了一抹金发。
木桩鸟瞳眸微微睁大,在这片沉重的色调里,唯有那个人是彩色的。
对方抱着一盆娇艳的鲜花,颀长伫立,容颜雍容辉煌,让人情不自禁想到军战节花坛里最峻峭的雕塑。
用完之后,会被战士们套上罩子,小心收藏进仓库的雕塑。
这样的事物在贫民区的车站显得极为突兀,以至于巴士开走了,人们还趴在窗户上,使劲观赏。
木桩鸟也喜欢这样漂亮的东西。
换做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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