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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呢?
自然是一个人跑出去撒野玩乐啦。
邻居男孩,早已是我渐渐习惯起来的社会关系。
租进两户人家共用一个厨房卫生间的日子里,我早忘了下学还要学习这种事。
潜意识里,我已然精分,学习是属于市中心校园的功课;跑出家疯玩,才是我回到家以后的“功课”。
在那里,遇见了几件新鲜事儿。
踢毽子--大踢三六九玩法里,我一次次因为输掉,被规则要求的跑去捡别人狠踢出去的毽子。
我总是嘻嘻哈哈的,完全不知道什么叫苦。
这可不算什么新鲜事儿。
我伪装起来和过去一模一样的样子,演技精湛到,连我自己都无法发现端倪的地步。
只是……不再被父亲打的我,偶尔看着动画片、电视剧,变得爱哭了。--我知道的,这和在市中心那个时候,学校里流行玩水枪,跑去古玩市场对面的周海涛家里,在那处仿佛世外桃源的院落里,尽情迎接着水枪的喷洒的那种愉悦感,已然不一样了。
笑容,没心没肺变得要特别把两只眼睛挤起来,是的,要用力挤的那种,不让任何人看见我的瞳子。
瞳子有什么好看的?
那里有我的真实。我在笑呢,只要记得我在笑就好。我的瞳子,不好看的。
知道吗?我的瞳子,是没有一丝光明的,和那些明亮的仿佛晶莹钻石的孩子可不一样。就像装满一整个漆黑下来的夜……不好看的。
--父母每次都能被我哈哈大笑逗的很开心;也会因为我偶尔看着感人电视节目哭的稀里哗啦而眼神欣慰。对他们而言,家里的儿子似乎在慢慢长大啦,知道了感情,有了珍惜与疼痛。
……是啊,母亲想的没错,我的确长大了。可方向和内容不太一样,感情、珍惜、或者疼痛,我一样都没有。
她没发现,我早已是“冰”了,一块冰,有着铁血特征的“兵”。
邻居没有义务要喜欢我、接纳我,为了能有玩乐时光以度过难挨的睡前时光,别说做个跑腿的傻子,再疯狂,我都愿意去配合。
我是一块顽石,一块红楼梦里“无补天之用”的废物。是傻子又有什么关系?
感情么?
朋友算吗?
没有啦,都没有啦。
--我所说的新鲜事,发生在邻居大龙身上。
他也同时是我家租住的两家一厨的另一户人家里的孩子。
有一天,他很诡异的找到我们几个玩在一起的邻家伙伴,偷偷告诉我们说:他捡到一个钱包,被他藏起来了,里面有两千多块钱!
为什么不像儿歌里那样交给警察叔叔呢?……我心里只疑惑了那么一小秒,马上就被自己打断了。
这已然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了,我必须学习新的规则。
人不能要环境适应你,你要适应环境,我很小就知道。
大龙是个很大方的孩子,他没有回避邻家伙伴的意思,经常拿着钱,哄伙伴们一起花玩。
就算是我这样不过租房子的来客,路人甲,也被分到一个玩偶。
那是那个时候跟随动画片《圣斗士星矢》流行起来的圣斗士形象玩偶,圣衣都可以自己去穿装,要三十多块一个。
感觉已然和我儿时玩的电动有线遥控的变形金刚擎天柱有的一拼。
他们很喜欢那些正面些的角色,比如爱着雅典娜的星矢、仿佛祖国人的紫龙……
而我,则千恩万谢里,买了圣斗士星矢的模具玩偶中的“一辉”。
凤凰座圣斗士一辉!又叫不死鸟!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战士!
他不洁白,但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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