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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就甩出去了。
謝茗君沒跟著去她宿舍,讓冬茵自己回去弄,給她時間收拾,也給冬茵留著自尊心,沒人喜歡把自己的狼狽展現給別人看。
等冬茵走了,楚凝安開始說了:「謝謝,你剛剛那個語氣也太重了,冬茵是不大喜歡說,這個事兒真不能怪她,怪就怪發郵件的那個人。」
謝茗君說:「不語氣重點,她知道度嗎,她就是個得寸進尺的性子,不呵斥兩句她能翻天,下次出這種事兒,她還會死性不改。」
雖然相處滿打滿才算一個月,她算是把冬茵的性子摸透了,看著沒主見,實際執拗的要死,自己認定的事堅決不改,上次打架不說,這次被威脅也不說。
楚凝安抱著雙臂,看著旁邊的柱子,罵了一句,「他媽的,誰他媽這麼恨冬茵想讓她去死啊。」
謝茗君看著冬茵離開的方向,總覺得哪裡不對,一時半會又想不明白為什麼。
楚凝安問路寒秋,「你剛剛跟冬茵說這個什麼違法,是哄冬茵的,還是真的可以去報警。」
路寒秋說:「她這個情況算誹謗罪和尋事滋事罪,但是這個判定條件其實很模糊,一般情況你收到威脅啊、恐嚇,沒造成太大的社會影響,也沒有給你造成負面影響,警察不會立案。就算是律師接這個案子,法院也是會先調和。除非這個人發郵件涉及到敲詐勒索,直接問她要錢,達到兩千以上,她去警察局,警察才會立馬給她立案,不然就是登記一下。」
說白了沒給你造成實質性傷害,所有人的建議都會是:你忍忍就算了,我幫你去說說她。
倒不是黑警察辦事不行,是民事糾紛處理起來很麻煩,對方最開始發個郵件給冬茵,只是罵了她兩句,連威脅都算不上,就算找出來是誰,也是口頭教育,真不能把她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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