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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带入小镇,那些狗肉就带了进来。
他们三人吃完胡饼,薛万彻捧起陶盆,将汤汁喝的干干净净,抹了把嘴,叫道:“舒坦!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美食,兄弟,你这烹肉之法可真是绝了,简直比御膳都好吃。”
王远说道:“这是我的家传手艺,以后有机会我再给兄长做。”
“一言为定。”薛万彻拍了拍王远的肩膀,站起身说道:“兄弟们吃好了,我们出发!”
王远能够感觉到薛万彻手上的力气不小,起身将陶盆丢到一旁,说道:“这路上拾到的陶盆,估计以后用不上了。”
薛万彻也没在意,其实若是仔细一想,就会察觉到很多不合理之处,比如狗肉是怎么剁开的,盐哪里来的,水哪里取的,调料哪里弄的,等等,这些都是可疑之处。
就连那两名士兵都没有注意,看来就连薛万彻带的兵都和他一样,脑子缺根弦。
薛万彻牵过马来,招手道:“王兄弟,来,上我的马。”
“好,我不擅骑马,请薛兄多担待。”
“放心吧,我扶着你。”
王远踩着马镫,翻身上马,薛万彻随后上来,坐到王远身后。
这个时期其实是有马镫和马鞍的,像这三匹马,都是单边镫,也就是左边垂下一条粗麻绳,下面一个圈,包着麻布,供人踩着上马。
马鞍也就薛万彻的是牛皮的,下面垫了几层麻布,那两个士兵的只是几层麻布。
薛万彻的马上挂着一把弓,一个胡禄,内装三十支箭矢,右侧斜挂一支马槊,看来薛万彻擅长使马槊,大唐很多武将都是使马槊的。
薛万彻喊了一声:“出发!”
双腿一夹马腹,战马便冲了出去。
王远前世也就在部队的时候骑过几次马,那时候的马鞍还是高桥鞍,比这个舒服多了,而且躯体的活动范围很大,还能很好的解放双手,可是在这个马上,双腿只能紧紧的夹住马腹,否则很容易摔下来。
这时的王远才十四岁,身材瘦小,薛万彻见他紧张的样子,知道他不会骑马,便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扶着王远,两人身体随着马匹一踮一踮的,动作十分暧昧。
王远刚用洗发水洗的头发,散发着阵阵幽香,不断地钻进薛万彻的鼻孔。
薛万彻心道,这小郎君不愧是读书人,学人家小娘子使用熏香,但不知是用的什么花,还怪好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