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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不敬皇宗帝祖!?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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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存心养性之理。

穷神知化之方,天人感应之机,治忽存亡之候。

莫不毕书之。

此乃后世的【天人感应学说】,号称儒家降龙学,专限王权。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

公羊大儒董仲舒顺势把【天人感应学说】完善到了极致。

第一:灾异遣告说。

皇帝若是倒行逆施,天道便会降下灾祸,以示惩戒。

第二:天人同类说。

天与人能够互相感应。

是以:人有悲喜,天有阴晴。

纵观九州世人,以气连通天地。

阳为德,阴为刑。

若世人……包括天子、士卿、平民,无德者,天当罚之。

综上。

便可看出儒家集大成者的【天人感应学说】,本质上乃是墨家的核心理念。

因为是墨翟最先提出具体的【奉天事鬼】,以及【法天】、【仁地】等等的概念。

你做坏事。

上天便会让鬼神惩戒你。

儒墨的区别在于。

儒家把墨家的鬼神环节给祛除了。

而是直接搞出了天人相通,灾异为戒。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与【民代天行】非常相像。

只不过说法不同了。

民代天行,人人皆可承袭天命。

天人感应学说属于退了一步。

天命唯皇帝专有。

但皇帝却需要受到上天的监督,外加灾异的节制。

西方也存在过相应的平衡皇权之手段。

即:自由大宪章。

王在法下,确立了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共计六十三条。

全面保护了贵族和教会的特权,外加骑士、市民的利益。

国王若有违背。

各方阶层皆可收回自己的效忠,高举法理和大义的旗帜,推翻暴王的统治。

因此。

东西方都存在框限皇权的关键事件。

那么问题来了。

嬴政能接受王在法下的说法嘛?

显然不能!

这跟直接当面告诉明朝嘉靖皇帝,你的儿子也通倭一样。

陛下何故谋反?

任何一个皇帝,只要有实权,立马就会镇压逆乱之人。

东方的帝制时代。

乃是典型的王在法上形态。

包括商君之法,也是围绕君王为核心的法。

依旧是王在法上!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华夏儒生的创造力了。

既然帝王必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那便可以用天道灾异的名义框限之。

而【天道灾异的解释权】又在谁手中呢?

自然在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手里!

以至于汉朝之后,历朝历代都出现了一个很着名的现象。

但凡九州各地发生了水患、干旱、蝗灾,皇帝立马就得颁发罪己诏。

比如汉朝皇帝,便有十五位表示敬天爱民,罪己责躬。

其中汉宣帝罪己8次。

汉元帝罪己15次。

汉文帝罪己12次。

再往后。

唐朝八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宋朝七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尤其两宋期间,灾害频发……

这就导致有宋一朝,皇帝几乎年年罪己,甚至一年罪己两次。

万方有罪。

罪在朕躬!

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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