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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常見,甚至十來口都住在二十平的屋子裡。
住房緊張,去單位申請分房的排到幾年後去,有人就自己出錢去房管所租房住,還有人腦子活的就在自家前後加蓋。
自住都這麼緊張,更不可能出租。
若是敢租給人再被鄰居悄悄舉報,單位或者街道就會審查他家面積,既然還有餘力出租就說明家裡很寬敞,就別想排隊分新房。
被李大娘這麼一說,林蕭更加沒底。
難道她要帶著弟弟一直住在這裡,直到高考?
那絕對不行!
住在這裡,她想賺錢不管幹點啥都會被董國輝知道,到時候保不齊就被舉報。
與其這樣,她寧願結個婚然後租房搬出去,當然不是真結婚,而是找個人假結婚。
法律意義上的已婚未婚她並不在乎,只需要和男方約好就行。
只是上哪兒去找這麼一個人呢?
這種關係最重要的是男方人品得過硬,否則還不如不搬出去。
韓昭?
在原劇情中韓昭至死未婚。
一開始他娘沒少給他張羅對象,可他總說不想成親,改開以後忙著做生意更沒時間處對象結婚。
林蕭懷疑他一直惦記著自己的娃娃親所以才不成親的,畢竟很少年輕男人主動不娶媳婦。
既然他喜歡原主,那麼她找他假結婚他肯定會同意的。
結婚後她就可以從房管所租到房子,有地方落腳就能做點什麼賺錢,有錢就能過日子。
雖然她利用韓昭的感情,但是作為報答她會救他,絕不會讓他死掉。等兩年後他們離婚,她去參加高考,他繼續做他的生意,雙贏。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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