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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福有双至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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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玄说完,牵起青儿的手,朝店外走去。

…………

“往后还是在小店吃鸡屁股吧,有巡兵的地方咱得少去。你这张脸,现在值钱得紧。”当地名食烤雁翅,是叶玄主动要去尝的。他和师姐说话,实际是在敲打自己。离开酒馆后,二人匆匆出城。旅店客房中装着换洗衣物的包裹也不要了。城内凭空冒出一个“不在册”的洛拉玛人,教所和圣所一定会很有兴趣。等她们知道了,又是一场麻烦。

所谓“在册”,就是留下过掌纹和足印。珀瑟城的“泪宫”记录着除木青儿以外,所有已知的洛拉玛人的“姓名、掌纹、足印、出生地、家族史”等详尽内容。其中最最关键的,就是掌纹和足印,那是防止有人骗封、骗赏的主要依凭。

“不在册”的洛拉玛人,按律可到当地“圣所”或“教所”验身。是“可”,不是“应”或者“须”。

验身无误的洛拉玛人,由卫兵护送至就近的“圣宫”,再次验身后留下掌纹、足印,以防同一个人带着不同的“保护者”游历各区,反复领赏。掌纹、足印会留百份之多,以供分发和对照。过程倒也不算繁复,就是按按按、踩踩踩……

之后“圣宫”会将记录着包括掌纹、足印、来历等详情案卷送往珀瑟城,再由“泪宫”派发至南、北两境的所有“圣宫”。

验明正身后的洛拉玛人,可以选择在天神笼罩下的任何地方居住。前提是不任“教职”或“官职”。如果她们要权,就必须远离“原主”所在的教区。这是“原主”交出她们前,神教郑重的许诺。保护“原主”就是保护“洛拉玛人”,“原主”不被报复,才能放心地交人、领赏。

神泪不全知,也不全能。祂无法搜检沃夫冈伽的每一处地窖,更无法杜绝搜检所引发的“毁尸灭迹”。用强硬手段逼迫“原主”,无异于重启“大清洁”。

当然,也有不少洛拉玛人跟“原主”感情很好,那甚至可能不是“奴主”,而是真正的丈夫、亲人、朋友……神泪不全知,也不全能,祂无法判定真伪,只好一视同仁。回去,就没有权;要权,你就别回。既想要权又想团聚,也不是不行,让“原主”自己来找你。

大部分不想任职的洛拉玛人,都会依循神教的建议,选择在“珀瑟城”或“玻瑟城”居住。毕竟那两处是原“托托莫”与“帝国”的首府,繁华、奢靡无与伦比。

如果想去别处,选定居所后,该区“圣宫”会安排当地“圣所”予以保护。洛拉玛人即便不在神教或王廷任职,每月也可领取极丰厚的“补偿”。明面上的说法叫“天俸”,实际就是补偿。总体而言,新神并没有太多对不起洛拉玛人的地方,但神教的钱也是抢、骗而来。汲天下而润一毛,这世界欠她们的。

如今封地可以买卖,“洛拉玛闲人”五十年的“天俸”就足够买下最小块的封地。洛拉玛人生而有姓,她们不是“权贵”,而是“神贵”。与之对应的是,当前大部分洛拉玛人并不拥有自己的封地。封地属于她们曾经的“保护者”,不论奴主还是其它,不论虐待还是善待。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洛拉玛人自己保护了自己,自己“交出”了自己。比如欧蕾娅,比如一众初代雨露。

叶玄和师姐均未乘马,一路走走停停。但几处需要绕行很远的山脉都直接翻了过去,比之乘马也慢不太多。抵达“木叶谷”时,正是春末夏初。沃夫冈伽的四季远不像中原那么分明,不过夏天还是更热。木叶谷是个避暑的好地方,夜晚出屋,甚至还得加一件有袖的上衣才觉舒适。

相隔十年,再度见到木、叶二人,尼斯娅并未表现出太过激烈的情绪。反倒是“提笼”中三只“毛色纯白的小狐狸”,让她仅剩一只的右眼泛出异彩。她大概知道“人”是陪不了自己很久的,但鸡可以,狐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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