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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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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则是在郝澄三日后的休沐日。

郝澄手里拿着的还是从李学士那借来的《大晋刑侦传》,倒不是她没有这个财力,只是她实在不愿意为这个无耻的剽窃者多花上一分钱。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申时,郝澄到得很准时,于锦却姗姗来迟,直至酉时,她才在店小二的引领下推开门进来。

郝澄放下手里的书抬眼看她,于锦今日穿了件米白色的长款稠衫,腰间挂了一枚青玉环形玉佩,脚上蹬着的是云锦轩出的云秀鞋,做的是最简单的书生打扮,虽然容貌不够端庄,但这么一打扮,倒有几分书生的儒雅。

不过郝澄对她心生厌恶,怎么看她这张脸都觉得虚伪做作,浑身上下尽是酸儒之气。

于锦施施然在她的身边坐下:“不知你请我过来,是为了何事?”

郝澄将那本《大晋刑侦传》摔到于锦的面前:“犯不着和我装这个糊涂!我请你来,是什么用意,你能不知道?”

于锦叹了口气:“人难得糊涂点不好吗?”

实际上,于锦一开始对剽窃郝澄也是有犹豫的,她是甄家的二小姐,但却是个身份地位的小侍生出来的,作为庶女,又有个手腕高超的当家主夫作为嫡父,她在甄家的日子过得很艰难。

若不是在写故事上有些天赋,她当年怕是活都活不长这么多时间。当年来京城,靠写书的她也没有挣太多的钱,只拼着一口气拼命地写,好不容易能够倚仗写作为生,得到自己的荣誉,也按照当初取这个笔名的意愿,能够衣锦还乡。

生活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进发,结果那些看她书的人却越来越不买账。她觉得自己写的东西越来越好了,但书坊却告诉她,她这书的成绩越来越差了,《晋江志》上评价也很低,要是再这样下去,书坊也不会肯再出她的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在京城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奢华日子,想让她过回原先的日子根本不可能。而且百无一用为书生,她是靠写文起家的,可以说写作就是她的差事。她本来就倚仗写文为生,除了这个之外,她根本什么都不会。

家里的夫郎长得是很漂亮,但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偏偏她越浮躁,写出来的东西就越发不堪入目。连她自己都看不下自己写的这些玩意,纸团撕了一堆又一堆,夫郎还骂她败家。

那纸墨笔砚是最耗钱的东西,她这么奢侈浪费,家中又不宽裕,她那夫郎自然是看她不顺眼。

事业和家庭都不她顺心,结果书坊的人找她,说是二东家的妻主也想试着写话本子,还是她的书迷,让她有时间的话过去指点指点。

这一指点,就从天降了个大惊喜给她。

于锦看她没有说话,饮了一口茶润润嗓子,又慢吞吞地道 :“我家里有老有少,也有夫郎女儿要照顾,这日子呢,过得很是清贫,平日里夫郎买根簪子,买件漂亮簪子都要犹豫心疼许久,郝女君也不缺钱,你那么喜欢我写的书,就当作是救济穷苦老百姓了不是。”

郝澄又不像她,她的夫郎只会败家,郝澄的夫郎那就是一座移动的金山银山,随手送出个谢礼都价值千金。虽然郝澄夫郎年纪老了点,也善妒了些,但他长得也不错,风韵犹在,最重要的是,他那么会挣钱,只要有钱在,什么温柔可意的找不到。

而且郝澄还是当官的,她人生已经那么顺利了,口上还说什么很崇拜她,喜欢她的作品。既然喜欢她,那把一篇文的大纲给她用用怎么了。看现在这反应,郝澄还不是虚伪做作,想必那些喜欢也只是客套话罢了。

郝澄都想一巴掌呼道她脸上了,谁的钱不是辛辛苦苦挣来的 ,江母无能,当初偌大一个江家都是靠江孟真撑起来的,后来江孟真被算计嫁人,日子也过得辛苦。

要说苦,她穿过来就是个孤儿,家里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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