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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家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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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今天獠牙猪炒青椒,当然香了。”林母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妈,你买了几斤?”

獠牙猪是一阶妖兽,相当于一品武者的实力,同样也是最低级的妖兽,它的肉味道鲜美,相比普通的猪肉气血充足十倍,吃多了能强壮气血,改善体质。

在平时,一斤的獠牙猪要300新币,而母亲一个月收入也就3000新币,一斤獠牙猪肉相当于她三天的工资,因此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回。

不过今天,因为觉醒日的关系,城外遍地的妖兽尸体,因此妖兽血肉大降价,价格只有平时的五分之一。

这也是岸边小区很多居民,为了孩子能补充气血,一年一次购买妖兽血肉的日子。

一次买上几十斤,放在冰箱能吃个一年半载,虽然冰冻的肉味道和气血不如新鲜的,但价格便宜啊。

今天林母没去上班,就是为了购买妖兽血肉。

因为觉醒日的关系,今晚的饭相比往常丰盛很多,堪比过年。

一盘足足一斤分量的獠牙猪肉炒青椒和酸辣大白菜,还有红烧鲤鱼,三菜一汤,主食是白米饭。

在饭摆好之后,房门打开,一个手持公文包的中年男子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走了进来。

该男子四十多岁年纪,长相普通,身材发福,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

这人是林风的继父马英纵,人称老马,靠着其哥的关系,混上一个公职人员的工作,一个月3500新币的收入,没有其他灰色收入,可见是真正的清水衙门,收入还比不上一些打工的。

在林风七岁时,母亲便和老马在一起,虽然林风从未叫过对方一声父亲,但对这个继父,他内心一直很尊敬。

虽然在林风看来,老马很普通,不管是样貌还是背景,有自己的小心思,没有上进心,要不然以他哥的关系,怎么也不至于混得如此惨。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做到一个父亲的职责,将他和大姐养大。

最主要的是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两人结婚以来,从未红过脸,虽然无法大富大贵,但一家人虽然生活平淡,其乐融融。

“回来了啊。”

老马放下公文包,一边换拖鞋,一边对林风笑了笑。

“嗯。”

林风应了一声,还未等他说话,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便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女孩,个头不高,大眼睛小嘴巴,小脸有些婴儿肥,长得不是很漂亮,不过却很可爱。

“哥,今天你炼化了什么妖灵?”

刚进屋,女孩还没换鞋,便迫不及待问道。

马乐乐今年初一,下午她们都没上课,全程在教室观看觉醒日的现场直播。

不只是学生,连很多公司也一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谁还有上班和上课的心思。

“哥,我在电视上看到雅歌姐了。”

“魅惑之蝶啊!八阶妖灵,真是太酷了!”

马乐乐兴奋地大呼小叫,根本没有发现身旁父亲和大姐正在焦急地打眼色。

“哥,你炼化的是什么妖灵?”

“你这么厉害,最起码也能炼化六阶妖灵。”

“不过雅歌姐更厉害,今年觉醒日的十大天才之一,听说她还签了聚星俱乐部,发达了,发达了…”

说到这,马乐乐终于发现其他人神色不对,神色一僵,顿时不敢说了。

老马作为成年人,在刚进小区便从邻居口中知道了消息,于是避而不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马乐乐在学校从电视中看到雅歌的身影便疯了,开始向同学各种炫耀,放学后,便一路疯跑回家,邻居叫她都不理会,根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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