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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初探黑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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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和恩里克毕恭毕敬将许风和陈勇送出了城堡,门口的士兵都很奇怪,高贵的白人怎么会对黑奴和黄种人这么尊敬?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只有许风知道,红毛鬼讲究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他们只会尊敬能打败他们,比他们强的人;比他们弱的人,会被他们打倒在地,跺上几脚还要吐几口唾沫。

许风知道,跟西方的强盗们打交道,仁义礼智信是没有用的,有用的只有强大的实力和利益的交换。就像今天许风砍伤了恩里克,又戏弄了弗兰克,他俩最后不仅不记恨许风,还对他尊敬有加。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其它的伎俩都是浮云,许风现在就是要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梧桐树栽,凤凰自来。

华部落众人在门口已经等待多时了,簇拥着许风和陈勇回到陶器店。时间已经接近黄昏了,许风拿出五枚金币,请陈勇的弟弟陈力带着木头去采购一些牛肉、羊肉之类,晚上他要宴请陈勇兄弟俩,答谢他们中午的盛情款待。

陈力和木头出去采购了,骑兵们也在后院休息,许风和陈勇在瓷器店里聊天。

“族长大人,你是真的准备买洋枪吗?”陈勇首先开口。

“嗯,难道你有门道,”许风疑惑地问道。

“是的,我知道哪里有洋枪卖,”陈勇把嘴巴靠近许风耳朵,神神秘秘的回答道。

“嗯,说来听听,哪里有现成的火枪卖”。

“就在这个集市,晚上九点以后,会有一些禁止出售的东西在黑市出售”。

听到这里,许风才知道,这个集市看着规模一般,竟然还有黑市,能买到白天在集市买不到的东西。

不大一会儿,陈力和木头就买回了牛肉、羊肉和蔬菜,木头还自作主张买了一桶朗姆酒。朗姆酒是一种烈性酒,通常用于调制鸡尾酒或直接饮用。它是由甘蔗汁或糖蜜发酵和蒸馏而成的。朗姆酒的颜色和口感因制作方法和陈年时间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朗姆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世纪,当时它是一种海员们常喝的饮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逐渐成为了一种流行的饮品,被广泛使用于各种场合。

朗姆酒通常有白色和深色两种类型。白色朗姆酒通常是未经过陈年的,口感清爽,适合用于制作清淡的鸡尾酒。深色朗姆酒则是经过陈年发酵的,口感更加复杂,带有浓郁的木桶香味,适合用于制作口感浓烈的鸡尾酒。

除了作为鸡尾酒的主要成分之外,朗姆酒还可以直接饮用。在加勒比地区和欧洲地区,朗姆酒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饮品,被视为当地文化的一部分。

总之,朗姆酒是一种历史悠久、风味独特的烈性酒,无论是用于调制鸡尾酒还是直接饮用,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受众。

晚上的晚餐又是马赛大餐:香蕉炖牛肉、香煎牛舌、清水羊排、树枝烤羊肉等,加上朗姆酒的催化剂作用,探索队众人和陈氏兄弟聊得异常投机,许风发现陈力虽然说话很少,却也是个人才。他能说多种语言,阿拉伯语、葡萄牙语、马赛语和斯瓦希里语说的最好。

斯瓦希里语是一种广泛使用于东非地区的语言,它是由阿拉伯语、波斯语、葡萄牙语、英语和本地非洲语言等多种语言混合演变而来的,因此具有很强的多元性和包容性,之前许风向两个渔民问路,渔民回答他的就是斯瓦希里语。

斯瓦希里语的语法比较简单,没有复杂的时态和语态等。它的发音也比较容易掌握,大部分单词都是按照字面意思发音的。斯瓦希里语的词汇量很丰富,包含了很多本土非洲语言中的词汇,同时也吸收了很多外来词汇。斯瓦希里语在东非地区被广泛使用,是民间通用语言。它在商业、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许风决定让小雨留在集市的瓷器店,以后这里也会成为华部落在集市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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