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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觉得天地都变了颜色,少年干净清冽的气息扑面而来,混合着淡淡的牛羊膻味,像是一个自由而美好的梦。。
“没病啊。”
半晌,两个人面面相觑,都生出一种对牛弹琴的绝望感。
甄英愤然起身,迈着大步在主帐里翻来覆去,急着找一切能书写的,或是带文字的东西验明正身。
可惜刘纪实在是个不学无术的料,生平最怕拿笔,营帐中没有半点儿读书人用的东西。
他连中洲雅言都说得荒腔走板,更别指望他看懂中洲文字了。
至于铺在桌案上的羊皮卷?甄英又不认识北境文字,只当是少年鬼画符似的糟蹋东西。
“喂,那个别动!”
见甄英冲向自己的桌子,刘纪心头闪过瞬间的警觉。
可那人把军机要密视若无睹。
刘纪心里一块儿石头总算落了地,更断定了这是个文盲傻子的言论。
好吧,不关你是逃奴也好,是哑巴也罢,到了小爷手里,就是小爷的人了。
看你的样子,怕是之前的主子也不怎么上心,最便宜的冻疮膏子都舍不得买。日后他若是寻过来,大不了赔个两头牛羊就是。
甄英一边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一边在脑海里对三王子的师父及其长辈致以诚挚的问候。
你摸鱼也就罢了,苦了我凄惨惨的一个,连身份都没法证明,到底什么时候能找到圣女,完成破冰式啊!
为今之计,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既然北境圣女出身王庭,那跟着同样身为王子的刘纪一路回去,说不定就能和小伙伴汇合。
大军顺着水源一路回程,不断收拢零散的人马。
北境人虽水草而居,连日风雪,许多小部落里的牛羊糟了灾。
作为部落中宝贵的财产,牛羊是不能轻易杀了吃肉的。
刘纪慷慨解囊,掏出金银买下了那些冻死的牛羊,不顾北境“不食枉死肉”的规矩,炖了三大锅,剩下的烤做干粮,带着上路。
这只军队虽然是王子的私属部曲,但三王子生母身份低微。他的部曲,不过是捡了些青壮奴隶凑数,平日里军饷都是省吃俭用,虽然人在北境,却难得吃一次肉。
如今开了伙儿,一支队伍其喜洋洋,宛如过年。
小兵欢喜,牧民高兴,除了做出了“违背祖宗的决定”的三王子,没人会觉得有问题。
问题大了去了。
从雪浪河中游到王庭,刘纪一路上收留牧民,队伍越发臃肿,原本十来天的路程,硬是走了大半个月。
队伍中有许多妇人,不堪劳顿,实在是走不动路了。
有人提出,既然要行军,最好只留青壮,妇人们留些粮草,自生自灭去。
因大单于提出的南北通婚,北境许多妇人,其实是中洲女儿,在某些人看来,浪费宝贵的药品食物去照料她们,无疑是赔本的买卖。
女人死了还能再娶,青壮,都是自己人。
有不少人认同。
刘纪注意到,提到这些的时候,甄英的眼神,比寒冰都冷。
小傻子的学习能力很强,短短几天时间,已经能大致听懂他们的语言。
刘纪心里明白,若是抛弃了这些女人,未来,南北再想通婚,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可眼下粮草就不足,如何谈未来呢?
少年王子终究狠不下心,他将自己的马让了出来,和士兵们一样徒步行军。
中洲的姑娘手都很巧,在接收了下一个小部落时,甄英仿照着爱斯基摩人雪橇的样式,让大家拿结实的木头扎成雪橇,前头套了牛羊,跟在队伍后面。
也因为这,甄英装傻这事儿,不到三天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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