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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文种的枕中书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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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初之珠采自百米之下的东海海底,乃是两百年前姒君作为嫁女的嫁妆送给越王无壬的,是两族友谊永存的象征物,历代越王视为国宝。这样贵重之物要是打了水漂岂是儿戏?勾践用心险恶,知道没人敢在风湖子面前违反誓言耍滑头,不仅是风湖子有一把无坚不摧的侠客之剑,还有他的嘴巴比剑更锋利,把你背约的事情传出去,让你名声狼藉,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连你的上八代和子孙后代也牵连进去。所以只要伯嚭一旦答应风湖子,等于是和神做交易,不用怕伯嚭违反誓约。现在没有誓约,送这样贵重之物可浪掷不起。

勾践拿不定主意,急忙找文种定夺,文种冷笑道:“大王只管大胆把太初之珠送给伯嚭,一旦伯嚭接受,必然会尽力办事。”

勾践惊讶道:“文大夫不是说伯嚭极端自私吗?自私之人可靠不住呀!”

文种说道:“正因为他自私,所以他一定会非常守小人的规矩。所谓盗亦有道。君子有君子的道,小人有小人的道。君子的道是义,小人的道是财,要是他受了人家的厚礼而不给人办事,等于坏了小人的道,以后还有谁肯送贿赂给他?对他来说等于是断了自己一辈子的财路。”

勾践半信半疑,虽然很不舍,但想起和文种的血誓,小不忍则乱大谋,只好接受让步。勾践自觉委屈,哪知风湖子比他更委屈,为了成全自己的收山之作,风湖子平时第一回违反自己的行为规则做事,所幸勉强守住了一点自己的道德底线。

风湖子下山找到伯嚭,很不情愿完成了自己的被动使命。果然如文种所料,伯嚭非常遵守小人的规矩。越人出的价钱高得出乎意料,伯嚭所料不及。这太初之珠白天看来没有啥稀奇,通体黑莹莹的,只觉温润可玩,到了晚上,就显出神妙来,能散发出淡淡的光芒,放在斗室之中可当照明灯用。相传此珠诞生在人类文明肇始的太初之夜,这天夜里,天上七曜连珠,金木水火土五星和月亮、地球排成一条直线,天文奇观,圣人将这一刻定为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人类从此告别愚昧,走向文明。如果传说属实,此珠就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

伯嚭爱不释手,哪里还肯转让所有权?伯嚭百感交集,在一刻钟里对太初之珠的前主人勾践的看法经历了三个层次,从最初的厌恶到心生怜悯,最后变成满怀感激。就算没有立下誓约,但勾践嘱托的事情是一定要办成的,不然,就是对财宝缺乏敬意,心里有愧。

勾践要想活命,困难重重,天下人都知道。但伯嚭的聪明才智本来就是为了解决人间困难而生的,只要他真的替勾践办事,没有过不去的坎。阻力无非来自夫差和伍子胥两人,那就一个个来吧!

伯嚭当晚就去郫中城中见吴王夫差。

夫差在郫中城中越王宫里睡勾践睡过的床,喝勾践留下的美酒,已经几个月,起初还有一点新鲜感,后来就厌倦了。毕竟越国都城郫中不能和吴国都城阖闾大城相比,无论规模还是繁华程度都有天壤之别,用现代人的话说,郫中只不过是一个人烟稀少的边陲小镇,而阖闾大城已经是国际化大都市,来自中原各国的使节和商人往来穿梭,每天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而在郫中时间几乎是凝固的,一千年如一日,亘古不变,如果是一个隐士想修炼长生,做隐居地倒是不错,可夫差少年得志,正想有所作为证明自己,大好岁月耗损在穷乡僻壤真的是一种无形折磨。夫差思乡心切,很想回家看看。可是他的想法是不敢对伍子胥和伯嚭说,不杀勾践,不灭越国,不报父仇,决不收兵,这是三人在祖庙里发过毒誓的。没有办法,只能渴望伍子胥和伯嚭尽早攻下大部,结束战事,而后全心全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伯嚭突然来报告说勾践想派大臣文种来投降求和,大出意料,伯嚭也想尽早结束战事,和自己不谋而合。但他是君王,不能随意丢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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