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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于大嫂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做什么事都特别快,也特别急。于二嫂则是多做少说,不管干什么活都很稳,也特别让人放心。
于三嫂应该是于家三妯娌中最会偷懒的人了。
倒不是说于三嫂什么活都不做,事实上只要是分给于三嫂的活,于三嫂都会做。但于三嫂每每都是拖到最后一刻才做,而且还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做,全然不会顾及其他。
就拿今日的早饭来说。于三嫂并不会像于大嫂和于二嫂那般提早起床,只会按着自己平日里的起床时间,等睡饱了再忙活早饭。
正常情况下,农户人家大冬日里确实没有多少活计,也不必起的特别早。于三嫂晚点起床做早饭倒也没什么影响,于家人都不会说什么。
可许小芽惦记着于书楷要去私塾,就早早起床把早饭做了。这样一来,就不会耽误于书楷出门了。
被许小芽这么一提醒,于大娘猛地反应过来:“还真是。老四在家里呆了好几日,我都差点忘了他今日该去私塾了。得亏有老四媳妇你在,不然还真是误了大事。”
所以说,于书楷的才学不如王锦言也不是没有由头。王大娘对王锦言的学业尤为看重,每一日都时时刻刻惦记着,方方面面都会照顾的很周全。
反观于大娘,连于书楷什么时候该去私塾都忘了。更别提于书楷在私塾的表现、在夫子心目中的观感,于大娘都不甚在意,从来不曾过问。
许小芽腼腆的笑了笑,动作熟练的搅拌了两下锅里的粥,顺手盖上锅盖,转而从另一个锅里舀了一盆热水端出去:“娘,我去喊夫君起床。”
合着他们家老四还没起床啊!看着许小芽一连串的动作,于大娘除了点头还是点头。
这个儿媳妇娶得好!差点就错过了!还好王家有眼无珠,竟然白白送他们于家一个好儿媳妇,以后她可算是放心了!
想到这里,于大娘忽然来了劲头儿,下一刻就站在了自家院子正中央:“哟,我家老四媳妇可真是又勤劳又懂事,咋就这般的善良又听话呢?还特别的会干活!哎哟喂,我们于家可真是积了八辈子的福气,这么好命的娶回来这么一位能干的好媳妇!”
“瞅瞅瞅瞅,这天都还没亮,我家老四媳妇就把一大家子人的早饭都给做好了,有忙里忙外的给我家老四端热水洗脸……”于大娘的嗓门一声比一声高,语气那叫一个得意,满满都是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