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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刻,不知的肉身也消失不见。
在一个普通城市,一阵哭声,一乞丐不耐烦的说道:“谁家的孩子?怎么这么能哭啊,谁在打扰爷在睡觉啊。”
“哎,这里怎么有小孩呢,这里都是乞丐的地方,这小孩估计是都是没人要的,不然也不会丢到我这了。”乞丐看着小孩感叹的说道。
“这小孩长得还挺不错的,可怜的娃啊,这么小就被抛弃了,嗯,要不是你运气好碰见我这个大好人,要是碰到其他乞丐不得把你卖了。”乞丐感慨的说道。
“叫你什么名好呢,哎,小孩手上有个戒指,丁敬庚,这名字怎么这么奇怪,要不早些年识过几个大字,我还认不出来了,这戒指看着挺好看的,不过这摸的实质材料确实很普通,要不然都想卖了。”乞丐说道。
然后,小孩便跟乞丐一起生活乞讨,但是,10年后。
“我这一生当中,虽然一生当中都在乞讨,但我最不后悔的事,在我死前能收下你是一件让我最为得意的事,让我当一回父亲的感觉,咳咳,在我走之后,你就随便给埋一份地吧,不用给我,立碑,我不希望被别人打扰。”乞丐说完便闭上了眼,似乎是在睡觉,不会再醒来了。
丁敬庚,看到后没有说什么,便默默的流下水,丁敬庚他今年虽然才10岁,但从小心智极高,体力远超同年人,因此,这也就是为什么,乞丐一直收留他哪怕到死也不后悔,在生前当中丁敬庚一直在分担乞丐,生属的时候照顾他,乞丐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但他心里一直打底认为这个外来的孩子认他儿子。
而现在,他有个目标,便是参军,因为,他感觉他很适合那里。
不出意外,他成功了,从普通的小兵做起,然后,战争打响,正是杀敌升官的好机会,于是,丁敬庚从小兵慢慢的身为千户,然后大司马,展然后被封为将军,然后大将军,这时他只有是50岁之余。
正所谓五十而知天命,这时的他,他已知自己,是为何而来,因为他早已恢复记忆,在10岁那年,乞丐死掉后便恢复了。
“唉,我还是有违背感,而且,我还是不明白如果再没有道德和法律的情况下,世界真的会变得这样如此糟透吗。”在此期间,丁敬庚在打仗路途中,看到许多人家离子散,杀人放火,强奸乱淫等一些不齿的事物,甚至有些人为了活下去,把自己孩子卖了换口粮吃,因此这就是为什么,丁敬庚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哪怕当兵亦是如此,但朝廷中也有许多不耻龌龊之事。
“哎,对呀,我为什么理解不到呢,因为,我当兵杀人只是为了找个借口求个心理安慰,不是真正的理解。”
“只是我心中不愿罢了,哪怕理解的也不会做。”
“因此,我不会改变我的想法,亦不会改以其他人的想法,我只做我自己,只做个有原则讲道理的人便好了。”说完,不知也回到自己的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