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文网

第八十章 康有为的毒药 (第2/2页)

天才一秒记住【第一中文网】地址:www.dyzww.cc

难免有东施效颦之嫌,臣以为变法应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东洋明治之政为政法。新法其三,一,建议会。立一议院以行政,并民主亦不立。君臣一伦,亦全从人立之法而出,有人立之法,然后有君臣。今此立法权归于众,所谓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者也,最有益于人道矣。以互相逆制立法,凡地球古今之人,无一人不在互相逆制之内。以一顺一逆立法,凡使地球古今之人,有彼能逆制人,而人不能逆制彼者。则必有擅权势而作威福者,居于其下,为其所逆制之人必苦矣。泰西论政,有三权鼎立之义。三权者,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夫国之政体,犹人之身体也。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为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后体立事成。二,中华之大,无法政令通畅,臣以为当始地方自治。立法之意但以为国,非以为民,但求不乱,非以求治。有大官而无小官,有国官而无乡官,有国政而无民政,有代治而无自治。但古者,乱世封建其一人,则有世及自私争战之患,此所以不可行也。今者升平封建其众人,听民自治,听众公议,人人自谋其公益,则地利大辟,人工大进。臣以为,因乡邑之旧俗而采英德法日之制,万人以上地十里者为一局,或名曰邑,等具体设计。三,国之君者乃为天授,不可参与要务。国之大事自有内阁和议会处之,双发各行其事自然国泰民安。君者,应效仿英、日之成例,为帝国之象征。行政之事物交由首相便可,君主有宣战,外交,解散议会,解雇首相之权力....”

“胡闹,汝乃乱臣贼子,汝上次奏折意欲何为?”还没等光绪发表意见,翁同龢倒是最先开口,要不是讲究文人风度又怕殿前失仪,说不得要上前往康有为身上踹两脚。他翁同龢这一辈子的奋斗目标是什么?不就是为了保住光绪的皇位吗?好家伙,这康有为奏折里满是虎狼之词。如果按照康有为的想法顺利实施的话,不说其他,这陛下完全就成了一个摆设,这是翁同龢最不能容忍的。

这也就说明了光绪为什么将这份奏折留中不发的原因。里面的三条对策都是击中了大清的要害之处,其第一条还好,无非就是成立议会,本来光绪就打算广开言路,就当时新成立一个御史台罢了。但是第二条就完全打脸了,光绪也知道,现如今的大清的一些地方已然有了各自为政的迹象,如果朝廷发出的旨意有利于地方的,那些封疆大吏便会三呼万岁以证明自己依旧是大清的忠臣,但是一旦旨意对地方没有好处的话,那些官员便会百般搪塞。不说远了,就是在咸丰爷的时期,旨意一旦下达,不管好坏那些地方官员都必须执行,那个时期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如今?呵呵...如果第二条开始执行的话,光绪敢肯定到时候除了东北龙兴之地和直隶地区以外,朝廷的旨意下面再也不会遵从。最让光绪犹豫的就是第三条,这里面的内容完全就是一杯毒药.....

仟仟尛哾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镇国辅君 明末大军阀 太平洋的回声 明末之力挽狂澜 这些三国土着不可能这么猛 穿越大秦,帮政哥建立日不落帝国 本命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