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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翁婿之争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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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给人一条生路,就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这下可把老丈人惹急了。

老丈人虽然是势利小人,但势利人也是有个性的。自己的呆大女婿敢在这么多人面前给自己难堪,就算自己想认怂,也不行了,得有所表示。

刘小成的老丈人长得尖嘴猴腮,面带奸相,乡里人暗中戏称他刁二,出典是样板戏《沙家浜》里诡计多端的参谋长刁德一,Rb人的走狗,坏蛋一个。所以老丈人非常忌讳女婿嘴里的“狗官”、“主人”什么的,等于当面喊出了他的绰号刁二。他的绰号只有带身份的人才可叫,是你呆大女婿能叫的吗?

小子胆子也太大了。

当即拿起酒杯,把一杯好酒泼在刘小成脸上,又装腔作势撸着袖子要来收拾不肖之婿。

众人只好放下筷子,站起身来劝架,一边安抚老丈人,一边训斥小女婿。

本该一群食客手忙脚乱大快朵颐的时候,现在嘎然叫停,众人腾不出手来品尝美味,只能偷偷瞧几眼桌上的好菜好酒咽口水,真是大煞风景。

满桌子人中,只有胡必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虽然也跟大家一起站了起来,却没上前劝架。脸上装模作样为这场翁婿之争焦急着,内心深处其实是喜不自胜。

喝着丈人家的酒,却骂丈人是走狗。刘小成的异常表现是N14在起作用!N14不可阻挡的神力已经让刘小成陷入记忆的迷魂阵,他搞不清楚自己置身于那个朝代中。

真没想到刘小成对N14神药的反应是这样的敏感和持久,就像海浪一样,一波一波袭来,不知何时才会平息。味醇劲大的香雪美酒无疑催生出了又一波大浪。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很可能在刘小成身上已经不再需要使用珍贵的N14,他就能说出藏在刘伯温记忆之中的传国玉玺的下落。

刚才刘小成的表现,是N14唤起了刘小成的先人记忆中的一段,也就是刘伯温辞官后回到故乡青田的那段记忆,这段历史在一般的历史书上也有记载。

根据正史记载,刘伯温反对朱元璋任命胡惟庸为宰相的,打了一个历史上还算有点名气的比喻,“譬之驾,惧其偾辕也。”,意思就是只要胡惟庸主政,一定翻车。话很得罪人,但作为谏官怕得罪人就是对国家不负责。本是君臣私下谈话,只有史官手里才有记录,外人莫闻。可胡惟庸执政后,权欲澎涨,连皇帝的言行记录也要过问,看到史官的记录后对刘伯温恨之入骨,如此深仇不能不报。胡惟庸本来就和刘伯温不和,这下好了,结下不共戴天之仇。胡惟庸借执政之利,处处刁难刘伯温,刘伯温是半仙,知道自已为何惹上麻烦,可恼的是作为老大的朱元璋竟不肯主持公道,这让刘伯温很是失望,自己是为了大明江山提的意见,他胡惟庸却用公权私用的手段算计自己,现在落到了两头不是人的窘境,可见在朝堂上还真是做人难难做人,留下来是祸不是福。

既然惹不起,希望还能躲得起,刘伯温辞官回到故乡做起了寓公。希望以此消除胡惟庸心中的敌意。我刘伯温已经躺平,再不会对你构成危害,总能放过我了吧!谁知他完全是一晌情愿,低估了胡惟庸心中的怨愤,你想夺我的官,我就要夺你的命!何妨刘伯温有鬼神不测之谋,谁知道他会不会找到机会,甚至制造机会来个东山再起呢?肉体消灭,直至打入地狱才是不二选择。于是指使当时的青田县知县去制造事端,这位知县大人也够卖力的,堂堂知县大人化装成田里干活的”野人“,到刘伯温家讨口水喝。此时刘伯温正在洗脚,他患有脚疾,洗脚洗上个把时辰常有的事,听到有人敲门,也没在意,懒得起身,就叫侄子去应门。知县进门喝了水后,才对还在低头洗脚的刘伯温介绍自己的身份。

刘伯温一听,吓得差点蹬翻脚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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