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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19號院的人作為吳勇方證人出場景書還是愣了一下的,吳蘭也是,惴惴地問景書,「她這是……幫著吳勇嗎?」

既然是作為被告方證人,當然是幫吳勇的,但景書不明白,還能怎麼個幫法?

莫有霖二十七八的年紀,是19號院租戶,跟丈夫徐鵬程一起來京打拼,租住在吳家隔壁一間同樣十幾個平米的房子裡,年輕人北漂不易,很努力很努力地在活著。

文哲上前問證人:請問你跟原告以及被告是什麼關係?

莫有霖:我是原告的鄰居,住在她家隔壁,兩年前住到19號院來的。

文哲:那你住進來時吳蘭就已經在娘家待著了?

莫有霖:是的。

文哲:這兩年裡,你見過被告吳勇到19號院來嗎?

莫有霖:有的。

文哲:有幾次你記得嗎?

莫有霖:不記得了。

文哲:那你記得吳勇每次來的情形嗎?

莫有霖:這個記得,而且印象深刻,因為每次來都鬧得人仰馬翻的。

文哲:為什麼會鬧得人仰馬翻呢?

莫有霖:吳蘭不讓吳勇進門。

文哲:你能具體說說嗎?

莫有霖:我看到的好幾次,吳勇都提了大包小包來的,但每次吳蘭都把他的東西扔出門,有幾回把錢還扔出來了。

文哲:你怎麼知道扔出來的是吳勇給的錢?

莫有霖:我聽見了,吳蘭罵吳勇,說不要你的臭錢,拿著你的東西滾之類的。

文哲:他們吵架有提到房子嗎?

莫有霖:有,吳蘭罵吳勇,休想再回來要房子。

吳蘭再次急了,在底下和景書咬耳朵,「這小莫,咋說得好像是我要霸著房子不要吳勇來看媽呢?不是這樣的!他每次來都是來找媽要錢!這兩年又惦記上了房子,一直在鬧,這房子給了他,媽住哪裡去?就算要爭產業,媽還活著啊!」

景書皺緊眉頭,看賀君與上前來問莫有霖。

賀君與問:請問你知道吳勇每次來是為什麼嗎?

莫有霖:好像說是……來看吳老太太。

賀君與:法庭上不講好像,也不講你認為,你所說的必須是你親耳所聽,親眼所近。

莫有霖就說了:我聽吳勇自己說的,來看他媽。

賀君與點點頭:那你又是否知道吳勇每次來,吳家關起門時發生的事?吳家人說的話?

莫有霖(遲疑了一會兒):我聽見有吵鬧聲。

賀君與:聽清楚吵什麼嗎?

莫有霖再度遲疑,看向文哲,文哲正襟危坐,紋絲不動。

莫有霖:在屋裡的聽不清,但有幾次吳勇在外面吼的聽見了,說這房子是他的,吳蘭不能霸占。

賀君與點點頭:我問完了。

莫有霖退了下去。

隨後,文哲這邊傳上來吳勇的老鄰居,證明當年吳勇父親生病時,吳勇把父親接到自己家照顧的事,證人口中的吳勇是一個會在傍晚推著父親去散步,一大早去早市給父親買菜補身的孝順兒子。

提到父親,文哲還當庭流了眼淚。

文哲神采飛揚開始發揮起來,「尊敬的法官,本案證據充分,事實清楚,我當事人父親先後兩份遺囑,最終遺囑就是我當事人手裡這份,本案爭議的房子,即吉祥胡同19號西向2號,當屬我當事人所有,此房出售所得也應由我當事人分配。至於原告律師一再強調的我當事人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我這裡也一一舉證,並不是我當事人不贍養,而是吳蘭,亦即我當事人的姐姐不讓他進門,至於吳蘭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我不得而知。」

文哲說不得而知,實際上等於就在說吳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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