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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为了体现我是一个好老板,走吧,请你吃失恋豪华晚餐。”他声音不疾不徐,不冷不热,说出来的话完全就是一把刀,一个喜欢拿员工伤口取乐的老板伤不起。
晚饭谭刃请客,去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鱼头火锅,我们平日里都吃外卖,嘴里早淡的没味儿了,鱼头火锅的滋味儿,将我心里那种失落感给冲刷掉了不少。
吃饭间,我俩随意闲聊着,抛开谭刃偶尔冒出的比如往员工伤口上撒盐这类的恶趣味以外,他人还是不错的,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模式更像是朋友,没有那种员工和老板之间的距离感。
我给他倒了杯酒:“老板,我敬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我记在心里。”谭刃二话没说,拿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忽然道:”英雄不问出处。”
我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谭刃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周玄业不会随便抓一个人来当员工的,他能看上你,说明你身上有值得欣赏的地方,而且,我会看相。”
他一说这话,我来了精神,道:“老板,那你看看我,算一算,我以后的前程怎么样?”
谭刃盯着我的脸看了半晌,忽然笑了一下,道:“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老板,你很适合去当神棍。”
“谢谢。”谭刃跟我碰了碰杯,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
吃饱喝足后,一些正事儿就冒了出来,我想起沈兰今天来的用意,再看谭刃这副完全不放在心里的模样,有些替他着急,说:“老板,万一那老头子再找些奇奇怪怪的人对付你怎么办?他儿子的事儿,到底是怎么个来头?”
谭刃没吭声,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半晌,忽然反问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你会救他吗?”
我心说这算什么问题?但谭刃一般不说没有意义的话,所以我回答道:“当然救,就算一只狗掉进水里我也会救,举手之劳就能能救一条生命,为什么不救?”
谭刃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可是,如果那水里有水鬼呢?”
这下把我给难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但我立刻意识到,他这个问题,八成和那个老头子的儿子有关,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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