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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聞想到發上微博的那張誇張的血肉模糊的胳膊圖和配的樂觀積極文字,阮風對外的形象一向屬於認真敬業、謙遜穩重類型,當然不能在意也不能抱怨,一切都是為了藝術而獻身。
阮風也反應過來,這樣矯情不適合對外表露,尷尬笑笑,「其實還好,不是很疼,男子漢大丈夫留個疤也沒事。」他把袖子放下來,頓了頓又補充,「身上有疤會有很多限制的,很多品牌商都有要求,我剛談好個服裝品牌的代言,所以對這方面比較介意。」
不說還好,說了反而有些欲蓋彌彰。不過奚聞也沒多想,只當是人愛美,不管男女都很正常。
他垂下眼睫,喝了口咖啡。
兩人本就不熟,一時有些冷場。
阮風往嘴巴里塞了兩口羽衣甘藍,嫌菜不新鮮,沒什麼胃口,往對座一看,奚聞也沒吃什麼,便問道,「我車到門口了,你去片場嗎?一道兒過去吧。」
奚聞點點頭,站起來說那麻煩你了。
阮風陣勢大,光助理就配了三個,房車豪華配置。
奚聞上車後,跟白小乙說了情況,讓他直接去片場。
一路上,阮風特意找奚聞搭話,他一直想找機會跟人打好關係,只是之前奚聞眼珠子都黏一個人身上了,他也不好意思眼巴巴跑過去搭訕。
他跟沈清野同在寰宇旗下,又合作過同一部劇,雖然私下關係不錯,但多多少少也有些競爭關係,即使自己不爭,外界卻喜歡拿他們兩作比較,從服裝到代言到咖位順序,沒有一個不比的,紅毯上隨便一個眼神都能解讀為火藥濃厚。
再加上阮風出道更早,這幾年發展卻被沈清野壓了一頭,兩個團隊的很多交際都被惡意解讀,一些娛樂號的說法不好聽,本來沒什麼,看多了心裡卻很難沒有疙瘩。
之前沈清野得獎的那部《採風》最早也聯繫過阮風,可惜他為了參加一個藍台主力打造的綜藝給推了,結果沈清野獲獎,名聲大噪,那部綜藝卻播的一點水花都沒有。雖然得失有命,如果真讓阮風去演,可能更好也可能反響平平,但多少會有些懊悔和遷怒。
他和沈清野現在的關係這樣敏感,而奚聞一進組,很自然地就站了隊,兩人還是舊相識,所有人都把奚聞歸去了沈清野那邊,他自然不會再去接近,維持個表面和平就算了,一方面省的被人有心解讀,另一方面也防止碰個軟釘子。
但前幾天他經過走廊時,意外聽見沈清野房間有爭吵,具體爭執什麼沒聽清,之後就看見奚聞從裡頭出來,紅了眼睛,臉色也不好看,第二天在片場,兩人拍對手戲,氣氛很古怪。阮風猜想,沈清野那種心高氣傲的脾性,怎麼伺候得好奚聞這種嬌生慣養的少爺,肯定是排戲的時候鬧了矛盾,不歡而散。既然你們兩先鬧翻了,那他作為前輩此時去提攜提攜新人,好像也名正言順。
「其實我之前聽過你的歌。」阮風說。
奚聞十分驚訝地抬眼,「我的歌?」
「對,你之前做樂隊時候出的歌,我都很喜歡,我上大學的時候常聽。第一次見你,我就認出了,我也算你半個小粉絲了。」阮風轉頭對奚聞笑,眉眼特別瀟灑,眼底的笑意很真誠。
雖然嘴裡的話都是假的,什麼搖滾,什麼樂隊,阮風從前一首都沒聽過,但他功課做的足,特地下過幾首,又百度百科查過,背了點資料,說起時頭頭是道,讓他唱兩句也沒問題。但打心裡來說,他是不喜歡的,太吵太鬧了,舞台上叮鈴桄榔的,跟砸房子一樣,聽不出好壞。
自己的東西能被人喜歡,誰都是高興的。奚聞很放鬆地跟阮風聊了會兒,氣氛比之前在餐廳時和諧多了。
「你跟清野也是那時候認識的吧?我聽說他以前也是搞音樂的,只是後來不玩了。」
奚聞微微皺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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