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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就是你,因為項目糾紛,將湯姆森先生騙到衛生間,然後用手帕和一次性手套避免了血液沾染到自己身上。但你怎麼知道,哪怕是清洗過的手帕!上面無數絨毛和縫隙也會殘留著你的dna和唾液!&rdo;

&ldo;溫斯特先生!你被逮捕了!&rdo;那個警官一揮手,其餘的探員一擁而上將溫斯特抓住。

&ldo;不不!我的手帕在今天中午吃飯之後,就丟了!我以為是不小心忘在餐廳、被服務生當做垃圾扔掉了!你們不能這麼草率地逮捕我。&rdo;溫斯特氣得臉都漲紅了,&ldo;我會讓我的律師投訴你們的!&rdo;

&ldo;你們這是污衊!&rdo;

&ldo;一定是兇手偷走了我的手帕來陷害我的!&rdo;

聽到這句怒罵後,警察們並沒有受到影響,態度強硬地制住他,甚至情緒激動的新人手已經放在qiang托的位置了。

在米利堅對待警察如此暴躁,你怕不是老壽星上吊,找死哦。

為首的警長一臉&l;我見過的嫌疑犯多了&r;的表情:&ldo;你不要狡辯了。手帕那種私密的東西你竟然會被人偷走嗎?如果兇手想要陷害你,為何還要將它清洗一遍?為何不留在現場直接誣陷你?&rdo;

&ldo;分明就是你在說謊。這也符合衝動殺人的特徵,隨手用自己能夠找到的物品遮掩痕跡,然後往哪裡一扔裝作自己東西被偷了的樣子。&rdo;說著,警長得意地摸摸鬍子。

&ldo;不過這一招的確比把證物放在身上要聰明一些,至少能混淆視聽。&rdo;

&ldo;不可能!我離開的時候湯姆森還是活得好好的,這一點拉斯可以作證!之後他和德克斯見面,還可以給瑞秋打電話!&rdo;

&ldo;你之前不是說過,下午三點四十後,獨自一人待在辦公室?&rdo;警長完全沒有被問住,倒是比柯南裡面的一般警察多了幾分機智,&ldo;你沒有不在場證明!&rdo;

&ldo;你完全可以在被害人打完電話後再次偷偷繞回來。利用我們的思維盲點,以為見面一次就不會再見面這一點,來避開嫌疑!&rdo;

&ldo;實際上你在湯姆森給瑞秋打完電話之後又在樓道間攔住對方,將他騙到洗手間殺死!&rdo;

警長一頓侃侃而談,聽得周圍的探員連連點頭。

這個推理乍一看還挺是一回事的。

玻利瓦爾第一次見到這種操作,就這樣瞪著眼,看著他們爭吵。

溫斯特憤怒的反應不似作偽,反而是一直在角落裡站著的德克斯臉色大變,在聽到警察說出那個作案手法的時候就不對勁。

他走到放證物的地方,細細打量那一雙透明手套和手帕,思索目前所有的線索。

溫斯特的手帕可能是真被偷或者被他人撿到了。

兇手行兇的時候使用的應該就是這一雙手套和手帕,隔開自己和受害人。

周圍的血跡散落十分凌亂,警察猜測兇手襲擊湯姆森先生的時候,受到了不少反抗。

但這就與另外兩點事實矛盾了:

一、在場的人都沒有被檢查出來血液反應。兇手是如何避免自己沾染到死者的血液的?僅僅用那么小一塊手帕?

二、湯姆森手上的的血跡比較完整,僅僅是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沾染了一部分,並且沒有發現手指剮蹭血液的痕跡。這似乎代表著湯姆森的手部一直是靜止的,沒有做出什麼有效的回擊。

什麼樣的反抗手不會動?

或者,可以推翻之前的觀點。湯姆森沒有做到反抗。

那,腿部的血跡又是哪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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