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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十六岁的她比现在更加怯懦和畏缩,站在大楼下徘徊了足足两个小时,手里抱着装画框的木盒,那副画她画了有很久,用工笔画的手法画建筑,她本来想给他的是带人物的这一张,可是出于微妙的心理,最后又换了。
一张平凡的画作,安安几乎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送出去,但是她很感激他,人生中难得收到萍水相逢的好意,爷爷一直教导她知恩图报,尽管她能做的不多,但至少不能无动于衷。
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她终于踏进了公司,本来想亲手交给他,可毕竟对方身份所在,想必也是忙得很,不敢去打扰,郑重地交给了前台。
景博轩的记忆力惊人的好,他还记得很多细节,“那天我的副总路过,正好把礼物带上来给我,我们正要开会,他随手把东西交给了他的助理。”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兀自笑了起来,“我的副总是个模样还算周正的中年男人,妻子癌症早亡后却一直没有再娶,平日里严谨认真地不解风情,那天带着一个粉色卡通信封和绑着蝴蝶结的木盒进来的时候,惊得大家下巴壳子要掉下来。会议解散的时候,一群人围上去审问他是不是铁树要开花。”
然后副总在众人的围攻下无可奈何地大叫了声,“小老板,有人在前台留了东西,我帮你带你上来了。”
那个时候他还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尽管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可大家却并不太能完全信任他,公司的高层喜欢叫他“小老板”,带点儿无恶意的玩笑意味。
“然后我带着那个让无数人遐想的礼物回了办公室,拆开看的时候,我想:这姑娘字倒是不错。字如人,笔锋软,很干净。”之后多年,几乎每逢过年过节都会收到她的礼物,大大小小,都是些肯花心思又不显得失礼的小玩意儿,附带着手写的信。
她似乎很爱写信,那个时候通讯和信息就已经很发达了,写信这种东西似乎显得落伍的很。
但他倒是挺喜欢读她的信的,一来视觉享受,二来文字舒服。
都是很平淡的内容,一些祝福的话和一些趣事分享,娓娓道来,如她的性子,温吞,没有攻击性,不带任何偏颇,清泉过心,涓涓细流中,是一脉清凉的感受。
“学校卖的信封都是那个颜色,我也没得选。”安安红着脸解释,“粉粉的,多好看。”
景博轩挑眉笑,“嗯,挺好看的。只不过我一大老爷们儿拿个粉色的信封,不知道的都当我藏着个女朋友……那时候公司还不稳定,业绩忽上忽下,成败各半,败的那一半,你都是那祸乱朝纲的妲己小妖精。”她捏了捏她的手,小而软,微凉,触久生温,握在手心里像绵软的羊脂玉,不忍释手。
安安:“……”关她什么事!
其实是有些夸张,不过当时的确是有人这么说过,那时他还年轻,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对大家来说,能否掌舵还有待观望,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都有人猜疑和犹豫,后来他不得已铁腕执政,站在制高点上去挥舞大旗,那是他最累的时候,浅眠,易惊醒,如临大敌。
所有的沉稳和不动声色都是一点点磨出来的。
他也并非像无数媒体描述的那样——天生的企业家!
所有的天生都要后天无数的淬炼。
不过幸好,一切都过去了,他所有珍视的,想要保护的,都有了最好的归宿,这样看来,上天待他还算不薄。
“其实他们没说错,只不过说早了,那时你才十六岁,我还没那么禽兽,对一个未成年小姑娘下手。”他用手掌比了比胸口的位置,“你那时就到我这里。”
“哪有那么矮!”安安不服气,跳过去揍他。
景博轩张开怀抱,把她圈进怀里,下巴搁在她脑袋上,“嗯,现在也不高,小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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