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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明光铠和横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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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周瑾和程处默来到大营门口时候,不知为何,听到里面的喊杀声,莫名的有种血脉喷张的感觉。

程处默虽然是程咬金的儿子,但是军营也不是他可以随便出入的地方。

好在程咬金提前派了一个亲兵在门口等待,将两人带进了大营。

走进大营,可以看到道路两边,连绵的营帐,除了一些巡逻的士卒,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那个亲兵带着他们来到中军大营,说道:“大将军在里面,说你们来了直接进去便可。”

两人感谢了一下,走进来大营,见到程咬金正站在一副巨大的地图前看着地图,两人拱手道:“参见大将军!”

军中无父子,即便程处默是程咬金的儿子,也要称大将军。

程咬金转过身来,看着两人,摆了摆手说道:“不用多礼。”

“周瑾,老夫给你两个选择,当老夫的亲兵,或者当一个普通的士卒,当亲兵跟在老夫身边,活命的几率比较大,当普通士卒需要冲锋陷阵,是生是死,就要看你运气了。”

“回大将军,我愿当一个普通士卒。”周瑾说道。

程咬金赞赏的看着周瑾说道:“有志气。”

“程处默听令!”

程处默连忙躬身道:“属下在!”

“本将封你为校尉统领一营兵马,你要是带不好,就给老子回家去,别给老子丢人。”程咬金说道。

按照唐朝的编制,营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每营下辖五队,每队领三伙,每伙领五位什长,各领十丁。以营为基本单位。

也就是说程处默这个校尉手下有七百五十人。

看似是程咬金在照顾程处默,其实不然。

程处默身上本就有职位在身,虽然是闲职,但是当他任实职的时候,级别也不会太低。

程咬金看向周瑾说道:“那营还缺一个队正,你就去那营吧。”

他虽然说让周瑾去当普通士卒,还是给了他一个队正。

“多谢大将军。”周瑾恭声道。

队正的起点对他来说已经非常高了。

要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卒,就算程咬金这次能参与,他只是一个小兵,怎么去抓颉利?

就算抓到了,给他升个几级,估计也就现在的官职,更别说爵位了。

程咬金看着两人说道:“军中讲究实力,你们要是不能令手下的兵马服气,要么回去,要么就去当小兵,老夫只是给你们个机会,是不会帮你们的。”

“是。”

程咬金又交代了几句,让人将两人送了过去。

左领军大营左右各有一个校场,程咬金让程处默统领的第十七营,平常训练都是在左边的校场。

所谓的十七营,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编号。

以左领军为例,军营一共有二十营,满人的时候有一万五千人。

各地的折冲府兵马,到大营训练的时候,划分他们住哪个营,就是多少营。

亲兵并没有带程处默他们直接去校场,而是先带两人去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两套盔甲。

两人换上明晃晃的明光铠,身上的稚嫩之气减少了许多,多了一股肃杀之气。

唐朝的明光铠非常出名,出名到很多人以为明光铠是唐朝发明的。

事实上关于明光铠最早文字记载见于三国时期曹植所做《先帝赐臣铠表》。

泛指甲片经过抛光,十分光亮的铠甲。

只不过早期生产技术落后,这种铠甲只有将领才有资格穿。

明光铠由一千多片鱼鳞甲和几百片长条甲编缀而成,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

不仅工艺复杂,切防护能力也是唐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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