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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下来之前,好歹把分给雷燕红的红薯也收了回去,但要捡出来挖坏的和小个的,就只有等第二天了。
晚饭也很简单就是蒸了今天刚收的红薯,她便拿了自己的口粮,在知青院对付了一顿。
天越发冷了,魏云枭拿着先前腌制好的野猪肉去了公社,青桐则跟着杏花婶他们去了大集。
大集确实很热闹,她需要的一些东西,也都在这里交换到。
没错,只能交换,虽然是明面上的。
一块深蓝色的土布,两斤棉花之外,她还另外添置了两口大缸,准备用来腌制酸菜和收藏菜干。
她自己一个人的话,肯定会比较好打发,可不是多了一个魏云枭吗?
再有马向东也会时不时过来蹭饭,雷燕红那姑娘明里暗里护着她,她也得时不时叫上她吃一顿,这三个,可都是大胃王,她要是不多弄点菜干酸菜,就靠那点主食哪里够得着。
回到卫生所,她趁着吴庆平不在,赶紧拿出她空间的物资清单出来看,发现自己真的有收集解放鞋,她松了口气。
不过做鞋这件事她倒是真要学起来了,解放鞋是胶鞋,防水是防水了,但也不透气,还是布鞋好,穿着轻便,走路也不会滑。
想着什么时候去趟公社,然后把解放鞋拿两双出来,一双四十三码的给魏云枭,一双三十六码的给自己,结果下午魏云枭从公社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两双。
“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少码?”
她是真的好奇,他没问过,她也没说过啊。
魏云枭神秘一笑,他能说,他是上次见着她洗脚,悄悄用手远远地一量,就知道她脚的大小了吗?
青桐没再问,不说就不说吧,知道疼人是好事,得表扬:
“谢谢,我都没想起来给你买鞋,你倒是给我买回来了。”
她抿了抿唇,故作犹豫:
“要不,我给你做双棉鞋?”
现在这年代,只有这姑娘对某个人有意,或者两人已经处上对象,才会给男同志做鞋,所以她这话一出,魏云枭的眼睛果然就亮了。
他笑着点头:
“我也不急着穿,你慢慢做,别伤着手就成。”
……
国庆节,知青们相约去县城。
青桐原本没计划去的,她对自己的长相有数,但雷燕红一个劲邀约,魏云枭也在旁边点头,她只得换了一件半旧的军装,又把眉毛描得粗了些,这才和他们一起,上了去县城的骡车。
“哼!”
何甜冲着青桐翻了个白眼,却没敢说什么,想是那天雷燕红留给她的阴影太大。
赶车的十七八岁的少年,青桐记得他,是支书叶和平的小儿子叶春荣。
这少年很是健谈,一路上,青桐尽是听他和人说话了,尤其是马向东,两人就差拜把子的节奏。
一路晃晃悠悠,一个多小时后,一行人才到了县城。
这段路,也让青桐想起她刚到的那天。
那可真是太遭罪了!
从京市到这边市区,火车她就坐了四天,到了市区火车站,被县城知青办用大卡拉过来,路上又走了半天。
最关键的是,下午四点多到的县城,这边就开始下雨。
她又不得不在县城知青办,随同被接来,却没被各公社接走的知青一起,等了差不多二十个小时。
这一天里,她就啃了半个玉米饼子,饿得她脑子都要懵了。
这还不算,县城到她要下乡的公社,还有二十里地呢,被公社的人接到,十多个青年男女,却只有一辆马车的情况下,她是硬挺着走了十公里。
好在她要下乡的双碑村,就在县城和公社的中间,但因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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