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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山,带着血婴果娃娃一起送别黎歌一行,王小樵晃晃悠悠的回到山神庙。
“血婴这名字太容易暴露根脚了,我给你换个名字好不好啦?”
看到黎歌将三德子这傻鸟带走,心情也不错的血婴宝宝高兴点头。
“你看叫当归怎么样?不归山出身的当归大妖,将来必定是要名动九州的!”
血婴宝宝高兴的围着王小樵转起了圈圈,到底还是个孩子心性,在得知有了自己的名字之后,他无疑非常开心。
待王小樵和当归一人一妖返回山神庙,在吴百利的帮助之下,不归山上的众人已经重新安定下来。
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不归山的山神对于不归山上的山贼流寇来说,就是他们的守护神。
如今山神老爷出面赶走了黎厉那厮,众人自是心中大喜。
就这样,漫长的一夜终于结束。
天虽然已经大亮,四下清明,但因为不归山只西南一面朝阳,即便已是辰时三刻,不归山上仍是不见半点日光。
“不知山神老爷可熟悉那些小聚煞阵?”
王小樵撸了撸当归头顶的发髻,谄媚的在山神庙门前跟吴百利搭起了讪。
吴百利心中虽能猜出个大概,但就这么让王小樵把血婴宝宝带走,他还是有些不舍,遂问道,“王仙师为何执意要带走血婴?”
血婴宝宝不等王小樵说话就抢先道,“吴老头,我都跟你嚼了几百年的舌根子了,那时你身死道消,尸身本就要回归大地的。
不过是你恰巧死在了我身边,哪有被人喂到嘴边还不张口的道理?再说我现在已经有名字了,你以后要叫我当归,不要再叫我血婴了。”
吴百利的目光从王小樵和当归身上扫过,幽幽叹息一声道,“也罢,既然你去意已定,便随王仙师出去见识见识世面吧,若是将来倦了,不归山永远是你的家。”
作为一个在世间游荡了几百年的鬼修,吴百利本就没有什么牵挂,即便他把血婴果吃了,他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再世为人。
所以他早就看透了。
吴百利对于当归的感情很复杂,两人因果纠缠了几百年,当归更像是吴百利的儿孙。
此番一直不愿让当归离开,也是担心他的安危多过其他原因。
当归摇了摇头道,“此番我跟王小樵离开,就再也不回来了,早就看够了你这老头满脸的皱纹,我要出去见见世面,闯出一番天地。”
一直没说话的王小樵目光与吴百利对视,两人都没开口说话,只是拱了拱手,算作道别。
目送王小樵和当归离开,吴百利金身上灵光闪动,原本那些充沛的煞气竟一点点的转换为灵气。
这才是王小樵送给吴百利最大的礼物,一旦吴百利体内的煞气转化成灵气,就是他晋升为斗者境之时。
到那时,他甚至一点点挪动整个不归山,避开那几座遮挡不归山阳光的大山,使得不归山从此阴阳调和,变成一座灵气充裕让远行游子挂牵的当归山。
一切因果变数,九分看天,一分靠己。
至于不归山今后的路怎么走,就要看吴百利自己了。
“当归,快闻闻,这个味道熟悉吧?”
王小樵从怀里摸出两根布条,递给坐在他背后药篓里的当归。
当归拿起布条放在鼻子上一闻,甩手就扔了出去。
“唉,大哥,使不得,这个是我们抓他的唯一线索,某个未来的大妖不是说擅长土系遁术吗?来来来,让在下见识见识。”
王小樵一边说,一边小心的从地上捡起那两块来自黎厉的布条。
正是当初黎歌拿雷龙枪戳黎厉时落下的。
不得不说,王小樵这喜欢捡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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